有个词叫不知者无罪,可是面的法律并没有不知者无罪这一说。又有个词叫知法犯法,这个应该是从重处罚的。当然知法的,不一定是执法人员,也可能是饱读法律的法律学究。可是如果是执法犯法呢?

不得不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队伍大了,什么人都有。几年的执法人员,不断的刷新着我们的认知,也不断的刷新着他们的底线。他们带头,把执法人员的名声,一次又一次的踩到污泥里。

不知道,这算是社会的悲哀,还是国家的悲哀,或者是执法人员的悲哀。不过不管谁悲哀,好像都没有利益受损,真正利益受损的,只有老百姓。

不得不说执法人员出人才,一个个都有演员的潜质。

他们前有打人之后,自己倒地的。

中间有被倒车碰了一下,碰瓷式倒地的。

现在就更离谱了,执法人员穿着工作服,直接做起了无本买卖。去地里偷高粱,是不是很搞笑,还穿着制服是不是更搞笑。既然说已刑拘了,那就不用说疑似执法人员了吧。这遮羞布太小了,遮不住。

如果前面说的不够搞笑,那如果再看着巡逻车呢?

很多人都一直在说什么执法人员污名化,可是把有没有人说一下污名化的原因?把执法人员的名声踩到污泥里的,恰恰就是他们自己。

如何去掉执法人员的污名?其实也没别的,当想到自己手里的权力的时候,多告诫自己,收敛收敛再收敛。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