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有多可怕?
仅用“危险”两字已不足以形容它的破坏力
超载的大货车犹如行走的“定时炸弹”
安全性能极差
容易引发侧翻、追尾
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
近日
赣州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开展
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依法查处货车超载等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联合区经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一起在岗边大道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超载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经核查和称重检测,该货车核定载质量为31吨,实载33.426吨,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最后,交警依法对该车辆的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撒、飘洒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0月份以来
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
紧盯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
采取路面检查和集中查缉相结合的方式
常态化开展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超速、酒驾醉驾、
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份,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共查处大型货车违法行为共466起。针对此类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还在持续进行中。大队将紧盯源头问题,密切协作配合,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治理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来源:各中队
编辑:刘澄园
审核:易文琼、肖贇
审定:钟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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