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栋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生活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失踪8年的妻子贺梅突然出现了,还带回来一名男子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张口就让自己赔偿10万元。
原来,8年前贺梅不是失踪,而是与其他男人私奔。面对贺梅高额索赔刘栋当场翻脸,说出了两人婚姻背后的隐情。那么,这对夫妻之间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
女子离奇失踪,丈夫和娘家人多方寻找无果
生活在湖南农村的贺梅,和自己的丈夫刘栋算是青梅竹马,她在16岁那年嫁给了刘栋,到达法定年纪之后才领了结婚证。
让人没想到的是,有一天贺梅毫无预兆的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起初刘栋只是以为妻子回娘家了,三四天之后仍然没有看到贺梅的身影,跑到岳父岳母家也没有看到妻子的身影。
贺梅失踪的消息一下子就让贺家炸开了锅,贺家人立动亲戚朋友和村民寻找其下落。他们四处打听,还跑到临近的村和县城里寻找贺梅的下落,打印了许多寻人启事张贴在各个地方。
折腾了几个月,发现贺梅真的好像人间蒸发一样,一丝一毫的踪迹都没有。寻找了大半年的时间,贺梅的家人从刚开始的充满希望到后面逐渐绝望,她的母亲更是成天以泪洗面。
贺梅还有一个妹妹叫贺莉,姐妹俩从小感情很好,知道姐姐失踪之后贺莉同样十分沮丧。
一年、两年…… 除了贺家人时不时的提起失踪的贺梅以外,周围的人似乎已经渐渐忘了世界上还有贺梅这个人。
贺梅失踪的第四年,刘栋以妻子失踪为名到法院申请离婚,离婚之后转头又娶了一位女子。
明知道女婿再娶,贺梅的父母也没法说什么,毕竟自己的女儿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也不能耽误人家刘栋过自己的日子。
让人没想到的是,贺梅失踪八年之后突然出现了,与她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男子。见到自己的家人之后,她还嚎啕大哭,诉说了这八年来的委屈。
妻子消失八年后又出现,理直气壮带着新欢回家
贺梅的家人逐渐步入正常生活,失踪的贺梅毫无预兆的出现在村子里,与贺梅一起出现的还有几个陌生人,除了一名叫做李义的男子之外,还有一位记者。
此时距离贺梅失踪已经过去八年的时间,知道姐姐回来的消息,贺莉第一时间跑回家中。
姐妹俩一见面就抱头痛哭,妹妹的安慰似乎给了贺梅不少力量,当着记者的面诉说着自己失踪背后的故事。
她哭诉道自己之所以离家出走,是因为丈夫刘栋经常对自己进行家暴。贺梅出生的时候眼睛周围有两块明显的胎记,因为这两块胎记别人嘲笑自己,丈夫也嫌弃自己。
失踪前最后一次争吵,就是因为丈夫嫌弃自己长得不好看,她边说边讲、越来越激动。
听完姐姐的话,一旁的贺莉抱住姐姐又是一顿大哭,并告诉姐姐说刘栋已经结婚了,还生了孩子。
贺莉替姐姐打抱不平,觉得姐姐受了这么多苦,凭什么那个男人老婆孩子热炕头。
不久姐妹两人跑到刘栋家讨说法,来到自己曾经居住的地方时,贺梅发现原来的平房已经变成了一座三层的砖结构楼房。
没想到,自己失踪的这八年丈夫不仅娶妻生子,还平地起了高楼,这让贺梅心里越来越不舒服。一行人发现刘栋的家里大门上锁,询问之下得知对方不在家中。
没过一会,穿着胶鞋一身迷彩工装的刘栋匆匆赶回家中,迎接他的则是贺梅悲怆的哭声和贺莉的质问。
贺莉气愤的问他,为什么要殴打姐姐?刘栋嘴里说出的情况却和贺梅所说的完全不同。
刘栋说自己确实与贺梅发生过口角,两个人也动手厮打过,但并没有贺梅说的那么严重。刘栋告诉众人,是贺梅还手打了自己,失踪之后半年多的时间还曾给自己发了信息。
当时贺梅告诉他自己在外边和其他男人一起过日子,刘栋虽然气愤,但却表示如果妻子能回来,自己还是愿意接纳对方。后来两人有了三年之约,如果三年之后贺梅没有回来,刘栋就不再等她了。
贺梅嘴里所说的“一起过日子的男人”正是李义,也就是上述提到的领回来的男子。贺梅领着自己的新欢大摇大摆的去找前夫,该举动也引起了村民的议论。
贺梅和刘栋越说越激动,李义在旁边想要拉住她,这一举动仿佛让贺梅有了靠山,突然情绪激动地对刘栋说道:离婚可以,你赔我10万块钱。
女子提出高额赔偿,村委会出面调解双方矛盾
面对贺梅突然提出10万元的高额赔偿,刘栋彻底生气了,愤怒的指责贺梅:你失踪八年,和那个男人的孩子七岁,怎么解释?
刘栋此话一出,现场除了贺梅和李义之外其他人都感到十分惊讶。按照李义的说法,当时他路过河边看到贺梅想要跳河寻短见,便将人救了下来。
贺梅有一段时间失忆,为了报答李义便提出和他在一起,就这样两人生活了八年。贺梅说自己是为了报答李义的救命之恩,才给他生了两个孩子。
但如果刘栋说法属实,意味着贺梅失踪第二年这个孩子就有了,很显然前后矛盾,其实事实究竟如何明眼人都知晓。
刘栋觉得十分的委屈,贺梅失踪的时候两个人也有了孩子,她狠心的抛下丈夫、儿子一走就是八年,回来却问自己要10万元简直太不讲理了。
刘栋还拿出了当时贺梅与自己进行三年之约的聊天内容,手机一看年代就比较久远,屏幕还碎了。看着两人聊天当年的内容,他的手都气的颤抖不已。
感觉刘栋情绪越来越激动,记者和众人将他拉到一旁,情绪平复下来的刘栋还说,贺梅的家人都知道自己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事情,判决书下来的时候贺梅的娘家人也在场。
贺梅依然不依不饶,就是要让刘栋赔偿自己10万元,她的理由也十分的充分。由于刘栋的殴打导致自己有了后遗症,几乎每个月都要花费1000元左右来看病,八年算下来就是10万块钱。
双方各执一词谈不拢,村委会出面进行了沟通,最终村委会同意贺梅迁户口的要求,刘栋在众人的见证之下,也同意贺梅随时来看两人的孩子,这时记者才发现自己似乎被当枪使了。
关于她口中提到的刘栋家暴,和自己要跳河又被人救下来的经历没有证据,也就无法证实真实性。
不过,文化水平不高的贺梅却不知道,刘栋的离婚手续却是合法合规的,而她自己的行为已经犯了重婚罪。
【法律分析】丈夫离婚手续合法合规,妻子涉嫌重婚罪
贺梅觉得自己理直气壮,然而严格按照法律来说,刘栋所有的程序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这起案件中刘栋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先宣告了妻子贺梅的失踪,四年之后被“宣告死亡”,而后才提起的离婚,离婚再结婚也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离婚诉讼和其他的民事诉讼不同,一旦生效之后出现问题不可挽回。因此应当先宣告配偶失踪,才能起诉离婚。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如果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按照相关的流程,司法机关发出公告之后即便另一方不出现在法庭,法院也可以依据分居满两年的事实进行判决。
面对贺梅的质问,刘栋拿出了法院的判决书,这份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刘栋与贺梅婚姻关系解除。因此,刘栋重新娶妻无可厚非,再结婚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但贺梅却构成了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这里所指的“结婚”不仅仅包括领取合法的手续,还包括没有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贺梅承认不承认,她给李义生下两个孩子是不争的事实,这两个孩子也足以证明两个人确实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长期的同居也会被认定是重婚罪。
同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贺梅和李义两个条件都达到了。不过,重婚行为结束五年后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重婚行为结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已经结束。
刘栋向法院提出与贺梅离婚是在她失踪的第四年,贺梅出现是第八年,所以还在五年的追溯期内。
这里要提到的一点是重婚罪虽然触犯了刑法,但是重婚罪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被害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和民事赔偿。
证据不足时,被害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最终是否提起诉讼,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权都在刘栋。
一通折腾下来贺梅似乎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是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自己犯有重婚罪在先,又要求前夫赔偿10万元甚至还将此事闹到了电视台。
看得出来不管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永远都不缺乏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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