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死不能复生”,对于任何家庭来说,亲人的离世都是一件极其悲痛的事情,而如果去世的是家中的晚辈,这种悲痛则更是令人难以接受。

值得一提的是,曾经有一名年轻女子在去世之后就曾离奇地复活,令她复活的原因竟然是由于殡仪师对其进行了侵犯。那么,侵犯她的殡仪师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呢?这其中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意外去世的女子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媛媛,事发时年仅20岁,在这个青春洋溢的年纪,她也和其他女性一样明艳动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不仅如此,由于是一名舞蹈老师,媛媛的体态比常人更加曼妙,这让她无论走在哪里都会成为人们的焦点。

对于身材媛媛始终都非常自信,平时就格外注意控制饮食,以免身材走形。除此之外,她还格外自律经常运动,以此来塑造出更完美的体型。

对于身材的管理媛媛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但同时这也让她经常感到身心疲惫。

平时授课就已经消耗了她极大的体能,课后还要控制饮食和健身,很长一段时间里经常感到心慌胸闷、四肢无力。

在一次授课时,媛媛突然感到耳鸣眼花,好不容易支撑到下课之后,赶忙回到休息室休息,结果还没等坐稳便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同事听到声音赶忙过去查看,见到媛媛脸色惨白地倒在地上,紧急拨打了急救电话。

媛媛被抬上救护车,医护人员立刻便对其进行了抢救,在将其送到医院后医生也对其进行了救治,但最终还是没能令她恢复心跳。

得知女儿去世,媛媛的父母一时间根本无法接受,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身体一向十分健康的女儿,会突然之间就离开了自己。

然而,手上的死亡证明却让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尽管有着诸多的不舍,父母还是为女儿办理了各种手续,之后便将其送往殡仪馆等候火化。

想到从此以后就再也见不到自己心爱的女儿,老两口整日以泪洗面,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显得那样残酷。

为了让女儿保留最后的体面,父母花重金为其请了一位殡仪师,来为媛媛进行最后的打扮。

二老知道女儿始终对自己的容貌十分在意,对于自己的妆容也有着极高的要求,这一次也要让她精致漂亮地离开人世。

岂料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一决定,让媛媛获得了重生的机会,而负责为其整理仪容的殡仪师却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

离奇的复活

负责为媛媛整理仪容的殡仪师李某是一名刚刚入行的新人,但在这个行业中却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业内精英,他之所以选择这一职业其实也是出于无奈。

大学毕业之后,李某也想从事和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但是在几次面试失败之后逐渐丧失了信心。

与此同时,父母希望他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于是李某便选择考取公务员,想成为有编制的国家公职人员。

经过一番努力之后,李某却并没有得偿所愿,就在不知下一步该如何是好时,父母为其找到了一份在殡仪馆当殡仪师的工作。

刚一听到这个消息,李某便表示无法接受,想要拒绝这份工作。然而得知这份工作可以拿到不错的薪水,而且正常缴纳五险一金时,李某的内心便开始动摇了。

自从毕业之后,他已经在家赋闲很长一段时间,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还不知道要继续在家里待多久。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决定先尝试一下这份工作,令他感到意外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发现这份工作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样恐怖,经过培训之后甚至觉得自己在这方面还有一些天赋。

就这样李某成为了殡仪馆里的正式员工,每一次他都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这也让他收获了不错的口碑。

不过也是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很难再交到女朋友,每一次对方得知他的工作都会选择不再联系。

因此,直到三十多岁李某依旧保持着单身。看到儿子无法解决婚姻问题,李某的父母也开始后悔当初给李某找了这样一份工作,可事到如今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这一天李某像往常一样,接到任务来到停尸间为死者整理仪容。当他掀开白布惊讶地发现,这名死者竟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而且还长得非常漂亮。

见到这样的情况李某不由得叹了口气,从事这项工作已经有些年头,见惯了生离死别,对于世事的无常也比谁都更加有体会,可看到如此年轻的死者还是不由得感慨万千。

李某忍不住细细地打量起来,发现这个姑娘不仅五官精致,而且年轻貌美、脸颊似乎还有着些微的红润,根本不像是已经去世,倒像是睡着了一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单身的李某此时有了一个邪恶的念头,而且始终挥散不去,在这个念头的驱动之下便对着姑娘的尸体进行了侵犯。

过了一会李某似乎看到姑娘微微动了一下,他觉得可能是由于自己动作过于激烈,便没有太过在意。

令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姑娘却渐渐地睁开了双眼,看到这样的情形当即被吓得魂飞魄散拼命地跑了出去。

剧照

醒过来的姑娘同样不知所措,只看到有个陌生的男人趴在自己身上同样吓得不轻,这个死而复生的姑娘正是媛媛。后来,在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媛媛和李某各自冷静了下来。

经过调查原来媛媛由于长期的减肥和锻炼,以至于身体十分虚弱,当天在授课时又因为剧烈运动导致休克,进入到假死的状态,医生才会将其判定为死亡。

得知女儿复活媛媛的父母又惊又喜,赶忙赶到了殡仪馆,一家人抱在一起流下了喜悦的泪水,而媛媛也在随后告诉了父母自己的遭遇。

殡仪馆的人将情况反应给了当地的派出所,警方也将李某控制了起来。令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是,媛媛和父母经过商议决定对李某不予以起诉,而且还为其写下了谅解书。

在他们看来,李某的行为确实侵犯了自己的女儿,但如果没有李某的话,媛媛一旦被当作尸体推进火化炉,后果将不堪设想。

正是因为李某的“行为”媛媛才缓醒过来,比起女儿的生命,其他的都显得不再重要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某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答案是肯定的。

法律分析:当事人不追究,不等于不会受处罚

强奸罪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性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在对媛媛实施侵犯时并未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或许很多人认为李某未触犯强奸罪。其实不然,李某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强奸媛媛,但却违背了她的意志,依然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的最后,媛媛的父母出具了刑事谅解书,意思就是不追究李某的责任了。

既然追究责任的主体没了,是不是李某就不构成犯罪呢?这一种认知有失偏颇。行为人出具刑事谅解书,仅仅是代表着自己不再追究责任,但法律依然会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法院还是依法李某进行了起诉处理,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已经得到了被害人家人的谅解,仍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过,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虽然是处于假死状态,但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李某当时并非是想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而被害人当时也没有自主意识,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与此同时,正是由于李某的行为被害人才有了活过来的机会,而且李某已经得到了被害人一家的谅解,法院对李某予以从轻处罚。

经法院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了侮辱尸体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鉴于李某已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因此可适当减刑,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媛媛当时处于假死状态,但即便将其认定为一具尸体,李某依旧触犯了侮辱尸体罪,因此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法律对于每个公民的权益,都有着详细而全面的保护。即便是已经离开人世的公民,其尸体仍然处于我国法律保护的范畴之内。

对于尸体做出的不当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李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导致了媛媛死而复活,避免了其被当作尸体火化的命运。

正因如此,李某的行为才能得到媛媛及其家人的谅解。出于这一原因,法院才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理。尽管如此,李某的行为依旧触犯到了法律,因此法院将其刑罚减少了一年。

从法院对李某的判决可以看出,即便取得了当事人的原谅,一个人的行为一旦触犯到法律,依旧无法摆脱法律的制裁。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