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意为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有一便想十,有百还要千,最后必然落得血本无归,也将付出巨大的代价。

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一对已婚男女打着追求真爱的名头,毫无下限地背叛与逃避责任,最终酿成身死名败的悲剧的故事,这件事还一度闹上了法庭,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件的原委吧。

想要爱也想要自由,偷食禁果

故事的主人公,是生活在江苏南通的已婚女子张女士,她与丈夫结婚数年,从少女到母亲,有可爱的孩子,丈夫也对她呵护备至,再加上家境殷实,公婆慈祥,可以说在一段婚姻当中,所有幸运和幸福的事情都降临到她身上了。

但人往往都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平淡久了就渴望刺激,已经拥有了这一切的张女士,逐渐对褪去激情的生活产生疲倦感,又产生了追求爱情的欲望。

少女怀春是很正常的事,因为没有经历,所以憧憬爱情。但此时的张女士不但有丈夫,还有了孩子,对爱情有憧憬和向往并没有错,但如果付诸行动的是婚姻以外的另一个人,那结果就注定是悲剧。

2014年,执着于追求真爱的张女士认识了和她有同样经历和渴望的祁先生,两个人一见倾心,很快就厮混在一起,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沉溺于爱情中的张女士被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在她看来,祁先生温柔体贴,能照顾到她所有的情绪和小心思,这样的男人就是自己追求的灵魂伴侣,两人就是天生一对。

于是他们经常趁张女士的丈夫外出时偷欢,就这样,小心翼翼偷吃的两个人感情逐渐浓烈起来,似乎真的找到了热恋的感觉,将道德与责任抛之脑后,尽情纵欲,燃烧爱意。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他们觉得对方是对的人,那为什么不先离婚再合理合法地在一起呢?

事实就是,张女士的丈夫也十分爱她,为家庭全心全意地付出,而她自己也不愿意背上背叛出轨的骂名,破坏自己多年营造的形象,所以她根本没想过离婚,男方的想法与做法也是如此。

真是令人十分汗颜,二人都割舍不了旧爱,但也无法对新欢负责,他们似乎都享受这种背德偷情的快感,甚至在两难的境地当中找到了一丝微妙的平衡。

追求极致的爱与激情,最终身死又身败名裂

2015年8月的一天,二人又像往常一样在酒店约会见面。祁先生开好房间,随即发消息给张女士。收到约会信息的张女士内心甜蜜不已,迫不及待地梳妆打扮,准备美美地去会见自己的情郎。

出行前,张女士为了增添情趣吸食了一些违禁的药品,在药力和情绪的双重刺激下,她兴奋异常,迫不及待地去和情郎共度良宵,而祁先生并不知道情人约会前吸食药品的行为,只当是许久未见热情似火,这也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由于两人都是已婚身份,害怕同进同出会露出马脚被家人发现,所以这次见面为了躲避前台登记,张女士还特意走了酒店的消防通道,硬是爬了十层楼才到房间。

二人马上如久旱逢甘露般纠缠在一起,尽情放纵,犬马声色。

正在欢愉之时,突生变故,张女士忽然浑身发抖伴随剧烈抽搐,紧接着便陷入了昏迷。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祁先生,但他在短暂的不知所措之后马上拨打了急救电话。

急救人员立即出发,火速赶到现场并采取了急救措施,可情况依然不乐观。回到医院之后,医生们展开全力救治,但仍无法保证能够挽救张女士的生命。

经历了三天的治疗,张女士仍没有任何好转,于是张女士的家属签署了停止使用呼吸机的决定。经过法医鉴定,张丽系因颅内血肿、脑疝致神经功能障碍死亡,在张丽尿液中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也就是说,张丽是在赴约之前吸食了冰毒,而毒品消耗生命带来的短时间内的极致快感和约会情郎的幸福感导致她兴奋过度,从而引发了颅内血肿等突发病症,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结果。

她沉睡在了苦心营造的虚假爱情之中,而出轨的事实也暴露无遗,最终不仅身死,也失去了好名声,搞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法律分析:立案调查,法院给出审判结果

张女士去世之后,她的家属立即将祁先生告上法庭,而警方也就张女士的死因展开了相应的调查。经过多方取证和问询,得出结果:祁先生与张女士吸食药物的指控并无实据,于是驳回了上诉。

张女士的家属仍不愿放弃,再次提起诉讼,这次不光是祁先生,连酒店也一并成了被告方。家属认为抛开吸食药物一事不谈,当事人祁先生和酒店也应该对张女士的死亡事实负责,并提出了98万元的赔偿要求。

但最终法院又是如何审判的呢?我们先捋一捋人物关系,看看本次事件中牵涉到的主人公们都负有怎样的法律责任。

在这件事中,张女士和祁先生二人均为已婚,所以婚外恋的罪名坐实。

虽然出轨没有列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可请求赔偿的过错范围,但出轨有外遇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或不忠行为,违法与不忠即属于过错(法理转换关系)。

出轨本身是不道德的行为,且在此次事件中也造成了恶劣影响,但考虑到祁先生在紧急时刻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对张女士进行施救,并且在事后主动提出赔偿,所以法律判决祁先生向张女士的家属赔偿共计八万元。

做着爱情童话梦的张女士,不仅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庭,更是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她除了对婚姻不忠,还有另一项吸毒的罪名。我国的法律对于毒品是零容忍的,虽然单纯的吸毒不构成犯罪,但是吸毒者是一个犯罪率非常高的群体。

吸毒者最容易触犯的罪名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当向上家购买的毒品数量达到十克以上(包含十克)将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而被告上法庭的另一方,当事人所在的酒店对张女士的死亡不需要负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容留既可以是主动,还可以是被动,既可有偿提供,也可无偿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分成犯罪行为和违反行政法两种情况:“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容留他人吸食药品本身也是违法行为。但在此次事件中,酒店方对于张女士吸食药品一事并不知情,就更不存在主动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致人死亡的罪名,而且张女士为了躲避酒店登记,还偷偷从消防通道溜进房间,这也给酒店管理带来了困扰,所以综合来看,酒店方对于张女士的死亡并没有直接责任。

至此,这场荒唐的爱情被画上了句号,谁都不得善终。

尘埃落定,荒唐注定无果

这段荒唐的感情总算是有了结果,法院的判决于情于理于法都让人信服,可对双方的家人和祁先生本人来说,生活都发生了巨变,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其实纵观事件的始末,体现出来的不仅是张祁二人对感情的不忠,更是对法律的无知和无视。

虽然婚内出轨并没有具体量刑,但一定是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的,过得了自己良心那关,也过不了法律这关。吸毒行为更是令人发指,假使张女士没有发生死亡的悲剧,等待她的也会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