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只见一大爷摇摇晃晃骑着电动车,自己撞上了路边的电动车,伤势过重身亡。大爷子女竟起诉电动车车主张姐,并要其赔偿66万的损失,张姐百口莫辩。引发网友议论纷纷。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张姐打开自己的衣柜发现换季没有衣服了,于是开开心心地骑上小电驴准备出去购物,可万没想到,自己的小电驴会给自己惹来麻烦。

张姐走到街上,突然看到一个小超市开业大酬宾,买的多优惠多。此时,她已经被促销活动吸引了,于是驻足要去凑个热闹。

由于出来的时间是大中午,路上没有多少人,张姐也想着看看就走,于是就并没有把电动车放在台阶停车位,而是放在马路边上。

张姐被超市门口挂的衣服吸引了,细致地挑选自己喜欢的衣服,丝毫没注意到自己身后发生的事情,一阵阵尖叫把张嘉儿唤醒,她扭头一看,糟了,出大事了!

只看到张姐的电动车和另外一辆电动车“纠缠”在一起,一位头发花白的大爷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张姐立跑过去查看情况,叫了几声大爷没有回应,张姐吓得面色苍白,立马拨打了120电话,可惜为时已晚,医生赶到时,大爷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张姐抱有一丝侥幸,庆幸不是自己骑着电动车撞到了老大爷,自己应该没有什么责任,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很明显,大爷醉酒驾驶是主要责任,可是张姐违法将电动车停放在马路上,致使大爷死亡,也有着次要责任。

不久之后,张姐收到了法院的起诉,是大爷的家属,将其告上了法庭,竟然要求张姐赔偿66多万,包含各种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等。

张姐一下子懵了,务农的家庭怎么能承担这66万的巨额赔偿呀!张姐身边的朋友家属都坐不住了,都认为张姐不应该承担这么重的赔偿,明明是讹人呀!张姐也是有苦说不出。

这件事情一经报道,网友们纷纷开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姐真的要赔偿这笔巨款吗?

法律分析:

本案中,交通事故发生时,老大爷正处于醉酒状态,撞到了张姐停在路边的电动车,而张姐虽然没有骑车撞倒大爷,但是张姐也应当因为自身违规停车而承受相应的责任。具体而言,分析如下: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仍然构成醉酒驾驶。

很多朋友潜意识里都认为醉酒驾驶仅指醉酒驾驶机动车,殊不知醉酒驾驶电动车也是构成醉酒驾驶的。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骑电动车、三轮车甚至是自行车,都不允许喝酒,那么既然喝完酒再去骑电动车,肯定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应当承担责任。

二、老大爷醉酒驾驶,应当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张姐违规停车负次要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的认定,我国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已经作出了规定。本案中,毫无疑问,老大爷和张姐都有过错,老大爷的过错在于醉酒驾驶,而张姐的过错在于违规停车。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毫无疑问,醉酒驾驶的老大爷应当负主要责任,因为醉酒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不是张姐的违规停车,这一点交警也作出了认定。

如果张姐没有违规停车,而是老大爷径直撞上了张姐正常停放的电动车,那么张姐是肯定不用负责任的。

二、既然张姐负次要责任,那么张姐是否应当承担66万元的索赔呢?

笔者认为,66万元的赔偿款太多了。

首先就是在本次事故中,张姐负的是次要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次要责任一般是指20%-30%的责任。

如果20%-30%的次要责任都要赔偿66万元的话,已经超出了我们关于次要责任的认知了,因此这个请求法院一般也是不会支持的。

法院对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是非常严谨的,关于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的计算,都是有着明确的标准,而不是仅凭法官的个人喜恶进行判决,因此最后张姐应当不会承担这66万元的赔偿数额。

结语:

本案中的张姐虽然祸从天上来,需要承担一笔巨大的赔偿金,可是说到底自身也存在着违规停放的错误。这就警示我们平日里应当注意不要违停,因为违停发生交通事故,哪怕和我们自身没有关系,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守法你我他,幸福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