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马路上的“戏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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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马路上的“戏精”

讲述百姓身边真实案例,教您免受不法侵害。《聊“检”说法》今天关注:当心马路上的“戏精”。

近日,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发生在马路上的寻衅滋事案。今年3月,张先生开车载着怀孕的妻子回家,在行驶至转弯路口时,被王某以轧伤了脚为由逼停,要求其下车。张先生下车后发现王某并没有明显的外伤,怀疑其蓄意制造交通事故,便与王某争论。但王某胡搅蛮缠、言语粗鲁,要求张先生必须赔偿200元医药费才能放他们离开。张先生担心怀孕的妻子,无心与其争论,于是给了王某200元后匆匆离开。

经调查,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王某以被“轧脚”“剐蹭”等理由蓄意制造交通事故28起,每次“事故”索取被害人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钱物,累计共获得7000余元。

海州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如数退还20多名被害人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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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蓄意制造交通事故并向被害人索要钱财虽然是“老套路”,但往往能收到不错的效果,因此屡见不鲜,其多发于转弯拐角处的驾驶人视野盲区,利用驾驶人害怕肇事、赶时间怕麻烦等心理,诱导驾驶人“私了”。所以,我们驾驶车辆时不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还要安装并使用行车记录仪,防止造成钱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