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湖南娄底一位家长发帖称,自己7岁的女儿在本月20日午休时,遭到同班十几名女同学的霸凌及性霸凌。随后,10月30日,学校所在冷水江市教育局宣布,已对此事进行了处理,具体结果将由政府宣传部门进行通报。

眼见网友所分享的截图,受害者年仅7岁,而施暴者的年龄恐怕也差不多。校园霸凌,年复一年,却始终难以禁绝。每当此类事件发生时,即便一查到底,不过是欺凌者、家长、老师、学校,每个人都逃不掉,都有责任。

然而在这个年龄段,最终的处理结果,很可能只是一份赔偿款和带头者转学,既不会在档案里留下什么记录。最终施暴者往往也会因为是未成年逃过一劫,其他责任人更难以得到恰当的惩罚。

都是未成年,相煎何太急。校园霸凌的年龄日益降低。不是所有未成年,都是纯洁的天使或者是祖国的花朵。有些人从根上来看,就是坏,因为做出来的事实在过于恶毒。他们的性本恶,非但没有随年龄的增长在减少,而是越大越恶。

没有一个孩子会无缘无故地抑郁,昨天的热搜还在讨论,今天娄底的校园霸凌,更让人感叹。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究竟是谁?我们又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当未成年人受到同龄人的不法侵害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的初衷和意义又在何处?

学校并非法外之地,未成年也不该是一种保护词,何况迟到的正义,也不配称之为正义,顶多只能称之为事后的补正。让我们目睹现实,倾听未成年暴力入刑的呼声,这不仅是为了眼前的孩子,更是为了曾经的自己。如果善良和正义有错,那我们到底该教孩子什么?

#湖南娄底小女孩遭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