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位80多岁的瘦小老奶奶在摆摊卖菜,看到执法人员过来,她赶紧收拾东西,但还是被拿走了杆秤,她追着要回来,但杆秤被一掰两断,老奶奶讨个说法,却被他们一把拎起来摔到地上,老奶奶久久不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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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时,老奶奶用着她的小推车,车上装上一小车的蔬菜,她在街头一角摆起摊来。老奶奶年纪大了,已经有80多岁了,瘦小的她依然想着能挣1分钱是1分钱。

她把蔬菜摆在地上,满心期待着有人能够多要一些她的菜,可菜还没卖出去,她就突然看到周围摆摊的人,动作麻利地收拾东西。

老奶奶也意识到,有事情要发生了,于是她也赶紧收拾自己的东西。但毕竟上年纪了,别人收完东西都跑了,她才把东西收好。

当她准备推着那满满一小车的蔬菜离开,执法的人已经朝她走来。老奶奶本想着,他们看到她一把年纪,会网开一面,然而他们过来之后,一把抢过老奶奶的杆秤。

他们跟老奶奶说,已经规划好可以摆摊的地方,为何还要乱摆摊。但老奶奶似乎并不明白他们的意思,

老奶奶只是一看自己的杆秤被抢了,这可是自己视为生命的东西,她可不愿意杆秤被他们拿走,于是老奶奶拉扯着他们的衣服,要求他们还杆秤。

但他们毕竟高大魁梧,他们轻易挣脱了老奶奶的拉扯,在挣脱的过程中,老奶奶也滑倒在地上。

但依然没有阻止他们拿走杆秤,老奶奶艰难地爬起来,紧紧地追上去。但杆秤还是无情地被关在了后备箱里。

老奶奶一看要杆秤无望,她一下子就伤心了,为了拿回杆秤,老奶奶直接给他们下跪,希望能够感动他们,但他们铁面无私,坚决不还。

随后老奶奶便满地打滚,想以此方式要为杆秤,可是大家都不理睬老奶奶。后来有一位身材魁梧的执法的人,看到老奶奶在满地打滚,阻止他们开车。

于是他打开后备箱,将杆秤拿出来,放在膝盖上用力一掰,变成了两段,随后他把杆秤丢得远远的。

老奶奶一看自己吃饭的家伙给他们掰断了,瞬间也恼怒了,于是她就气呼呼地坐到后备箱上,阻止他们开车。

看到这个老奶奶如此顽固,那位执法的人也没有惯着老奶奶,他直接一手拎起老奶奶的衣服,然后就重重地把老奶奶扔到地上,就像扔一只皮球一样,狠狠地摔地上去了。

老奶奶毕竟一把年纪了,被摔到地上之后,也是疼痛难忍,久久不能爬起来。

这一幕被老奶奶的儿子看见了,看到自己的母亲躺在地上,他对执法的人的行为也是十分愤怒,但他还是比较理智的,没有和对方硬扛,而是选择了报警。

而他的母亲也及时被送去就医,所幸的是,他的母亲并无大碍,但这位执法的人当时就被周围的群众指责。

有人觉得,如此执法,不近人情,过于暴力,对待一位老奶奶不应该如此,毕竟他们没有权利把老奶奶的杆秤弄坏,更没有权利伤害老奶奶的身体。

也有人觉得,这样的人不配执法,因为他们的工作是为了让街道更加的规范,而不是让大家对他们充满敌意。

还有的人说,虽然他们执法也是秉公办事,这也是他们的工作而已,但是应该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尽人情,如此执法,也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位执法的人的行为?

一、执法的人是否可以破坏摆摊的人的东西?

执法的人是不可以破坏摆摊的人的东西:

1.他们没有权利。

2.他们有执法权,维护城市街道整洁干净,清除违规经营者,但是没有权利损坏经营者的东西。

3.如果出现损毁现象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所以他们破坏摆摊人的东西,此行为依然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他们破坏老奶奶的东西,老奶奶可以要求他们赔偿。

二、他们是否可以伤害老奶奶的身体?

这个当然也是不可以的,不管任何人,任何职位都没有权利伤害别人的身体。只要故意伤害别人的身体,是轻伤以下的,都构成一般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老奶奶年纪比较大,他们不顾及老奶奶的身体情况,把老奶奶扔摔地上,这样的行为情节挺严重的,应当处15日拘留。

而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由于引起了大家的众说纷纭,影响很大,这位执法的人也被停职了,并且被罚了1000元,还被处15日拘留。

其实执法的人也是为了让大家生活的街道更加的文明,更加的整洁,所以摆摊的人也应该遵纪守法,根据的他们要求摆摊。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