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项业务变更!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保定市协议服务机构变更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白沟新城社保经办机构,各协议服务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21〕7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16)文件要求,决定于2023年11月1日解除与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请贯彻执行。

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