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名在体制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如果出轨了,他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呢?单位领导知晓此事后会不会对此进行干预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两个问题。

一、关于出轨行为是违法还是违纪的问题

(一)关于什么是出轨。出轨是指有婚姻关系的其中一人,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超出友谊的关系,也称作婚外情、外遇。从现实角度来说,出轨的双方只要不存在违背对方意愿的强制情节,完全出于自愿而产生的婚外情,一般不会认定为违法行为,但该行为认定为违反生活纪律是毫无异议的。

(二)关于出轨属于违纪问题的政策依据。出轨属于违纪问题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3、《公务员法》: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4、《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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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出轨的定性问题。依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轨属于典型的违反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二、关于单位是否出手干预本单位工作人员出轨行为的问题

既然出轨属于一种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违纪行为,那么,对于这种行为单位和单位领导会选择出手干预吗?一般来说,对于此类情况,单位主要有以下三个循序渐进的反应:

(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处于偷偷摸摸状态或未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婚外情行为,由于涉及个人隐私,而且该行为的认定存在难度,单位大多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漠视态度,放任不管。

(二)谈话提醒。对于出轨双方一方配偶或双方配偶及其他相关人员向单位反映或举报的情况下,单位会从稳定的角度出发,充当息事宁人的和事佬角色,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安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办法,回避矛盾,化解冲突。其中,对于出轨的本单位职工会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谈话提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表明利害关系,督促当事人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有关问题,避免事态的不断扩大,以致于出现失控状态,给个人和单位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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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迫介入。如果出轨当事人无法平息事态,动静闹得越来越大,或者出轨事件被好事媒体大肆炒作,弄得满城风雨,引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此时单位和单位领导就不得不拿出专门时间和精力介入此事,以期妥善解决,避免事态的进一步的扩大。对于单位和单位领导的介入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一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此次事件的深入调查;二是开展危机公关,平息社会舆情;三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纪检监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的处分决定,并以案说法,警示全体人员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四是做好善后工作,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安抚,避免极端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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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你情我愿的出轨虽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属于典型的违纪行为,必须受到道德的谴责和审判。对于出轨当事人所在的单位,一定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避免小事拖成大事,大事拖成丑事,影响单位和政府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