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财力强化人才项目资金保障,推动济宁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财政资金保障作为重头戏。在财税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市财政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统筹资金保障人才发展需求,2023年市级预算安排人才项目资金8972万元,比上年执行增长39%,切实保障人才引育相关工作。资金重点用于对引进的国家、省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行业领域人才的补助、奖励,人才培养、人才服务等。

把政策体系完善升级作为突破口。会同组织等部门持续加大政策创新,进一步完善济宁市人才引育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济宁市人才金政20条。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大运河产业领军人才、尼山学者、圣地拔尖人才、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细则、党管人才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等系列文件,为人才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做好储备。

把资金绩效管理作为着力点。加强人才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督促指导市直各相关预算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和行业发展规划,构建符合人才引育规律和特点的绩效指标体系,确保财政支持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要求相关单位编制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并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认真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