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云南讯(记者 万贵全)近日,云南省药监局制定出台《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7个章节32条措施,对着力落实好“两个待遇”提出了可操作性的规定和制度。在落实政治待遇方面,建立了荣誉退休、理论学习、日常管理、情况通报、定期阅文、学习考察、报刊订阅、老年大学学习、评先评优等9项制度。在落实生活待遇方面,建立了走访慰问、健康体检、医疗互助、文体活动、联系离退休干部、交通用车保障、特殊困难帮扶、安全保障等8项制度。就离退休干部逝世后丧事办理的原则、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及主要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加强教育管理方面,《办法》从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党员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严肃请示报告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要坚持以正教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规范网络行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要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工作岗位可以退休、共产党员身份不能退休”的意识,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办法》还就制定依据、指导思想、领导原则、经费管理、信访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就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明确经费使用渠道、遵守相关财经制度和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信访处置原则等作了相应规定。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省药监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值班总编:郇咏 责任编辑:王富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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