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拟选聘一个律师事务所作为我集团法律顾问单位,入选的律师事务所需指派一名律师作为我集团法律顾问,并组建不少于5名律师的法律顾问团队,以保证服务质量。应聘条件如下:

1、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为辽宁省内律师事务所并在阜新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能够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时间。同时,律师事务所应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和经验,具有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2、指派律师应具备较高政治素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3、应当熟悉政府机关工作规则,熟悉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国资国企工作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处理涉及国资国企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精通国资监管、国企改制、金融经济、项目投资、资本运作等领域涉法事务。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5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中任意一条:①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5年(具有法学类博士学位的放宽到2年)及以上,或担任正处级(或相当层级)及以上职务;②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含相当层级国有企业)担任法律事务机构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或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③在大中型民营、外资等非国有企业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正职负责人3年及以上;④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满5年以上的执业律师。以上任职时间均计算至2023年11月1日止。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已取得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或律师资格。

6、年龄55周岁以内(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聘为本单位法律顾问:

  1.受过刑事处罚;

  2.律师及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作为本单位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对我集团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内容提供法律意见;

2.对我集团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意见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3.对我集团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重大投资项目、国企改制、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

5.为我集团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6.参与我集团研究的重要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提供谈判所需的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

7.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我集团业务工作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8.参与我集团涉及的行政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提供研究、论证、代理;

9.参与我集团重大、疑难涉法信访问题的接待和协助办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0.为我集团在履职过程中所涉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预判以及提出解决方案等;

11.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

12.办理我集团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材料

阜新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拟具体承办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业情况介绍说明材料等;

(三)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提交材料的机构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我集团与拟聘法律顾问所在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期1年;

(二)法律顾问费用控制为5万元/年以内。聘期内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代理费另行商议;

(三)我集团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可以根据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阜新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上发布阜新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单位遴选公告。

(二)报名流程。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9日。凡符合条件的,可以自愿填写阜新水务集团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遴选公告下方二维码)并同相关应聘材料一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至阜新水务集团指定邮箱。

(三)审核考察。阜新水务集团对报名单位及人员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单位及人员进行考察,拟定初步法律顾问单位及人员名单,提交阜新水务集团党委会议批准。

(四)社会公示。将研究确定的法律顾问单位及人选,在“阜新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和我集团办公地点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审核批准。公示期满后,我集团将对公示无异议的法律顾问单位及人选予以审核批准。

(六)聘任签约。我集团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阜新水务集团采购评审中心 王闯

联系电话:13464854466

邮箱:FXSWJTC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