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那个“坏人”呢?有一对父子,他们在武汉做了一桩生意,却没想到惹上了麻烦。他们的生意就是买卖成品油,但是他们没有经过任何合法手续,就在自家的车库里偷偷地进行。

他们的成本很低,只要5.2元就能买到一升95号成品油,然后他们再以6.7元的价格卖给其他人,每个月能赚近5万元。

他们觉得自己很聪明,没人能发现他们的秘密。可是他们错了,有人向警方举报了他们的非法行为。警方很快就找到了他们的车库,抓住了他们,并且查扣了他们的油罐和油枪。这对父子因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了。他们的生意就这样被终止了,他们也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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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事件中,谁是那个“坏人”呢?是那对父子,还是举报他们的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非法经营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那对父子正是涉嫌这种犯罪的人。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他们是“坏人”。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那对父子之所以会涉嫌非法经营罪,也许是因为他们生活困难,需要靠售卖成品油来维持生计。这种情况下,他们也许并不是“坏人”,而是被生活所迫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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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详情

王氏父子,虽文化程度不高,却聪慧过人,做生意更是游刃有余。几年之间,他们便积累了丰厚的财富。在商海中浮沉多年的他们,早已练就了一双慧眼。人脉广泛,商机无限,只要有利可图,他们绝不会放过。
王氏父子原本是做正规生意的,但是他们发现越做越不赚钱,因为生意的利润都被公开了,没有什么暗箱操作的空间。他们心里很不甘心,就想着要找一些别的赚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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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们无意中听说有人卖成品油赚了大钱,他们就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就开始打听这个生意的门道。他们经过多方了解和商量,终于找到了一个卖油的渠道,就悄悄地准备起来。他们觉得自己很聪明,能够赚到黑钱,没人能发现他们的秘密。

他们心知肚明,私自销售成品油是违法的。但是为了赚钱,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冒险一搏。他们在偏僻的待拆迁房处找到了一个隐蔽的地点,作为他们的“黑色”生意基地。这个地方地处偏僻,不易被人发现,正适合他们展开这个见不得人的生意。
于是,王氏父子开始了他们的“黑色”生意之旅。他们每天忙碌于联系买家、收购成品油、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他们的“黑色”生意很快便在黑暗中绽放出耀眼的光芒,赚取了大量的金钱。然而,他们也知道这个生意不能长久,于是他们开始寻找下一个赚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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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这对父子还购置了油、油罐、计量泵等工具,一切准备就绪,便开始大量地售卖成品油。他们之所以看中这片待拆迁的房屋,不仅仅是因为其地处偏僻,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看中了周围有不少工地。这些工地偏僻,上下班不方便,大多数工人都选择自己开车。他们已经深入了解了这些打工者的需求。

在工地打工每天要起早贪黑,用苦力赚钱,大多都是省吃俭用,每天开车上下班,在正规加油站加油实在是太费劲。而他们在这里设立卖油点,简直是双赢的选择。工人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加油,他们可以赚取更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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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准备好了一切,就开始在附近的工地上做起了生意。他们对工友们说:“你们要是想加油,就来我们这里吧,我们的油质量好,价格也便宜,95号汽油才6.7元一升,比外面的加油站便宜多了!”工友们听了,都觉得很划算,就想着试一试。结果他们发现,这里的油不仅便宜,而且还很好用,没有什么问题。他们就觉得这里是个好地方,就经常来这里加油。父子俩的生意就这样越做越红火。

自打附近的工人们得知这儿竟然可以加油,而且不仅是95号汽油,价格还比正规加油站便宜一大截,前来加油的人如潮水般涌来。消息不胫而走,传得飞快,父子俩的成品油销售生意也愈发红火起来。

然而,正如一句老话说的,“枪打出头鸟”。随着他们的生意越发火爆,知道的人也越来越多,父子俩便被盯上了。当两人还在沉浸在赚钱的喜悦之中时,有人已经暗中报警,将他们的违法事实举报了。
民警一接到报案,就迅速展开了调查。他们经过多天的蹲守和侦查,终于找到了他们的黑窝点。他们冲进去,把他们抓个正着。他们在那里,发现了一个大油罐,一个泵,还有很多油桶和汽油,都是他们非法经营的证据。他们把这些东西都没收了,价值两万五千。他们还把这对父子带回了派出所,因为他们犯了非法经营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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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王某力父子俩确实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提到,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签了一个合同,或者买了一件东西,那么这个行为要有效,就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这个人要有足够的能力,能够明白自己做的事情的意义和后果;
  • 这个人要真心实意地做这件事,不是被别人逼迫或者欺骗的;
  • 这个人做的事情要符合法律和社会的规则,不能违法或者违背公共利益和道德。

王某力父子俩就没有满足这三个条件,他们做的事情是非法经营罪,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和市场秩序的。他们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对的,是有风险的,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所以,他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不能推卸或者逃避。

2、父子俩涉嫌非法经营罪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呢?就是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一些专营、专卖或者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买卖一些需要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物品,或者从事一些需要国家批准的业务,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而且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就是非法经营罪。

汽油就是一种专卖的物品,不能随便买卖,而且还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标准来卖,不能乱来。父子俩就是没有经营许可,就卖汽油,而且还卖得比市场价格低很多,这就是扰乱了市场秩序,是非法经营罪。

如果个人非法经营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审判。父子俩每个月赚的钱就超过了这个标准,所以他们就被判了非法经营罪。

我们都希望能够买到便宜的油,但是我们也要知道,油价的形成是有一定的规律和机制的。5.2元的油是从非法渠道进货的,它没有经过国家的检验和监管,也没有缴纳相关的税费,所以它的成本很低,但是它的质量和安全性也无法保证。

而正规的加油站,它们的油价是按照国家的定价机制来确定的,它们的油是从合法的炼油厂购买的,它们的油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标准,它们还要缴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所以它们的成本和利润空间都比较高。

如果我们只看油价的数字,我们可能会觉得正规的加油站在敲诈我们,而非法的卖油者在帮助我们,但是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正规的加油站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利益和安全,而非法的卖油者是为了牟取暴利,他们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也危害了我们的健康和环境。

所以,司法机关是有理由和义务去查处和打击这种非法经营的行为的,而不是放任它们发展,让老百姓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