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仅事关农民根本福祉,也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却非坦途,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美丽宜居,需要一点工作智慧。吴公村农村人居环境自治试点的推广,无疑是乡村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创新探索和生动实践。近期记者专程前往吴公村,实地感受村里的“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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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提升,关键要自治

上午10点多,后汤8组76岁的五保户彭福生忙完家务后,照例提起扫帚打扫门前的院子,两只小狗摇着尾巴在膝下绕来绕去。彭福生每天都扫一遍院子,“秋天落叶多,扫完眼前看着清爽。”

早前,彭福生就是个整洁勤快的老人。但像这样每日循例清扫院落,把整洁意识刻入行为、融入习惯,却发生在后汤8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自治试点之后。

“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好处,并不是所有村民都能提前看到、感受到。”与村民打交道多年,吴公村相关负责人了解村民想法,“大家习惯了熟悉的生活场景,并不情愿改变当下的习惯。相反,整治过程提出的环境提升要求让一些村民感到麻烦。”

工作中常遇到这样的质疑,“凭什么要拆除房后搭了几年的鸡棚?”“院子里堆放的豆萁、柴草,干嘛要多费精力堆放整齐?”在缺少村民理解和配合之下,吴公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逐步走入“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复”的怪圈。推动村民自治,成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键切入口。

创新机制,试点先行

去年7月,在管委会支持下,吴公村后汤8组启动农村人居环境自治试点。村民组长逐户上门统计意愿,确认超过80%以上村民同意参与自治后,村委会与村里23户居民签订为期1年的卫生自治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规范家禽养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拆除乱搭乱建和私拉乱挂等,要求各户村民保持家前屋后和田间地头的卫生整洁,并明确了协议期间双方的责任和奖惩。

与此同时,吴公村缩减了后汤8组关于人居环境的保洁力量。保洁员由原来4人减少到目前“半个人”——村民组长每隔一天对村中环境进行检查、劝导和处置,而节省下来的保洁费用很大一部分用来奖励村民自治。具有根本性和稳定性的制度保障永远比道德标准更具有说明力。

村民自治,水到渠成

协议刚签订,老周家就第一时间拆除了屋后的鸡棚,把鸡鸭赶进院子的天井里。屋后的茅坑也一并拆了,化粪池浇筑得只余一个小口,便于为蔬菜上肥。“现在拆了以后,屋后确实清爽多了。鸡鸭迁进院子里,倒也没什么妨碍。”老周的爱人说。

老周家隔壁邻居许留英,也是村里人居环境整治的模范户,家里场院一片整洁。除了专心打理自家门前的小菜园,家务打扫便是许留英生活的日常组成。“门前屋后本来也要常常打扫,环境清爽自己看着舒服,现在变成每天打扫,家里看上去就更干净了。”

制度的激励,让村民自治水到渠成。只有“半个”保洁员的后汤8组,在最近一次人居环境考评中获得优秀评分。总共25户的村组中,老周、许留英等17户村民因居住环境提升有力,获“星级示范户”称号。

示范带动,从管理到治理

后汤8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试点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吴公村,不少自然村要求加入试点。去年,后汤3组顾家浜成功加入;年初,后汤9组刘家湾启动自治实践;刚刚过去的9月,吴公2组金埂郎、吴公3组长草屋也签约实现自治。截至目前,吴公村已有5个自然村近150户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自治。

“实施村民自治以来,相关自然村村民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提升,大家主动打扫家前屋后,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过季蔬果棚架,并将垃圾集中堆放以待清运,有效减轻了环卫保洁员的工作压力。”在吴公村负责人看来,充分调动村民建设热情,让村民真正当家做主,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这才是自治最大的意义。

“未来我们希望将这种创新模式推广覆盖整个村,通过制度先行引导行为规范,激励村民养成长效保洁的习惯,实实在在提升农村生活居住品质。”该负责人表示。(施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