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横店,一位23岁的小仙女因误将一级警督视为保安大叔,而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当天,她对这位“保安大叔”进行了又踢又踹,并使用了不雅语言。事后,她才意识到这位“保安”实际上是正科级警督。她意识到自己错误地攻击了一名警察,这等同于犯下了袭警罪。然而,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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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5日,浙江东阳横店马拉松比赛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现场秩序井然,民警们正在道路上来回巡逻,负责维护交通秩序。按照比赛规定,比赛期间实行封路措施,所有车辆均不得穿越马路。

此时,粉红上衣的小仙女陈小姐驾驶着她的小电驴出现了。她准备横穿马路以赴对面。民警立刻上前阻拦,然而,陈小姐平日的任性刁蛮在此刻显露无遗。看到有人阻止她过马路,她感到非常不满,并坚持要驾车通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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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再次坚决阻拦,并耐心地向她解释,比赛期间严禁随意穿行。然而,陈小姐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她对民警大声咒骂,口中还夹杂着粗俗的语言,甚至用电动车冲撞民警,其态度异常嚣张。

这位民警大叔年约五十多岁,性格温和,并未对陈小姐进行呵斥。陈小姐观察到这位民警面相忠厚,可能认为他软弱可欺,再加上当时情况紧急,未能仔细分辨民警的制服,误以为他是保安人员。因此,她表现出更加嚣张的态度,对劝告充耳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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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动车撞到这位民警后,陈小姐甚至用手指着他,大声斥责:“你装什么装?你能把我怎么样?”看到民警手持手机通话,她误以为这位“保安”正在报警。

她迅速走上前去,对着这位所谓的“保安”踢了几脚。在实施行动的同时,她以毫无感情的口吻说:“你不是想打电话叫警察吗?尽管叫啊……”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位大叔实际上是身着警服的正科级警督,他的制服上绣着两杠三星的警衔,还佩戴着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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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一位年龄较大的民警遭到了一位年轻女子的打骂。这种行为引起了路人的公愤,他们纷纷对这位女子的行为提出指责。在看到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众怒后,这位女子才停止了她的狂妄行为。毫无疑问,她随后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当她得知自己打骂的对象是一位警督时,她感到非常后悔。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袭警,这显然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看她打人骂人的嚣张劲,很明显,她平时一定是非常肆无忌惮的。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给了她这样的底气和权力,公然袭警,挑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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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感到庆幸的是,这位警察先生具备温和的性格,并且能够保持专业和耐心。在处理马拉松比赛等活动中临时封控一些区域马路的情况下,提前通知相关人员是一种应有的程序,以确保公众了解和配合相关措施。

封控期间,无论是对于执勤人员还是安保人员,任何冒犯行为都是违法的。袭警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普通的袭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可能会被判六到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如果使用枪械、管制刀具、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冲撞警察,性质将更加恶劣,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还将涉及故意伤害罪的判罚,并需要数罪并罚。

总之,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公众而言,了解法律规定并遵守相关规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