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再‬升级,‬11月5日,有一位湖北荆州的网友发表了一篇长文,表示他4岁半的女儿被一名未满12周岁的男孩残忍杀害,手段极其残忍,实在是人间恶魔!

这个男孩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没有监控记录,谁能想到这是个12岁的孩子所为呢?

这个男孩的谋划和手段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一个12岁的孩子,他懂得谋害的含义吗?

事发的详细情况和地点是什么呢?11月5日,湖北荆州的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他4岁半的女儿被一名未满12周岁的男孩残忍杀害。

据了解,这一事件引起了当地网友的广泛关注和愤慨。

11月7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表示,他们已了解到这起案件,并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公安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透露,女孩的家属曾来询问案件的情况,但目前案件还未移交给检察院。

未成年人不应成为犯罪的庇护所,他们简直就是人间的恶魔,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当事网友公布了事发时的监控画面,显示肇事男孩欺骗被害女孩,带她到一处废弃的菜园,并将她推进粪池致其死亡。

对于这一事件,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但具体细节目前不便透露。

一定要彻底调查清楚,希望最终能看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结果,这个12岁的恶魔真的太令人愤怒了!

这一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怒和关注。

面对这样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行为,社会普遍要求严惩肇事者,你对此有何看法呢?

并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未成年人作案,要么不发生,一旦发生就变成大事!

受害者的父母发声,其中一个细节令人感到可怕!根据他们透露:“事发地点是离我们家约3到400米远的一个荒废的菜园。”

12岁男孩作案的细节实在令人感到恐惧!

“用20多块砖头覆盖尸体。”

“用井字型木块盖在粪池口上进行掩饰。”

“没有返回原路。”

“肇事男孩两次撒谎,当着警察面前依然撒谎。”

这让人不禁开始怀疑,这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吗?竟然有如此恐怖的行为,他那么小的年龄就具备反侦查的能力吗?

当着警察的面还敢撒谎,可以想象他的心态有多么扭曲。如果没有监控录像,谁能想到这一切呢?

受害者的父母称:“我和我的伴侣回到我们一家三口的卧室,瘫坐在地上靠在床边放声大哭,那晚我们俩都爆头痛哭了一夜…”

看到这句话真的让人心痛,谁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呢?

杀人的原因也曝光了,根据肇事男孩透露,原因仅仅是因为女孩和他的妹妹为了玩具而多次争吵,一年前就开始想让这个女孩从世界上消失!

受害者的父母说,警察在带走肇事男孩时,他在作笔录期间还两次撒谎拒绝承认,心思缜密,令人感到害怕!

当未成年人犯罪时,应该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网友们纷纷发表评论。辽宁网友表示:“应该枪毙!不能因为是未成年就轻待,这个已经不是个孩子,是恶魔!”广东网友也评论道:“未成年并不免于死刑,建议从8岁开始就可以追究刑责!”

针对这个事件中被未满12周岁男孩谋害的女孩,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犯罪时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刑事责任将根据其年龄、心智发育情况和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进行综合考量。

根据中国刑法,如果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罪或者其他严重犯罪,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1.行政处罚:对于较轻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较小的案件,可能会依法适用行政处罚措施,如行政拘留、警告等。

2.少年管教:对于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进行少年管教,采取强制性的教育、矫正等措施,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过程中是否有监控记录或是否可预料到肇事者是未成年人的问题,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实质上是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以及犯罪人的年龄和心智发育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刑事责任的。

对于这一事件,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和呼吁严惩肇事者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也应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前提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最终的处理结果应依法公正、公平地进行,确保法律的公信力,给予受害者家属公正的审判和赔偿,同时也对肇事者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