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得不多,没什么事”

如果这句话出现在酒席上

似乎再正常不过

但出现在汽车的驾驶室里

那问题可不小了

近日,一醉酒驾车上路的男子

被交警蜀黍当场查获

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

手中的饭碗也保不住了

为深入推进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11月5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组织警力在金凤护堤路口设卡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晚8时23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金凤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金凤护堤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车刚停下,一股酒味飘了过来,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该男子时,立即亮起红灯。民警随即要求其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了解,李某是一名小型货车司机,从江西来汕务工已有4年多。据李某交代,当晚7时多,他独自在潮州路一家餐饮店吃晚饭,期间喝了约3瓶500毫升装的啤酒。酒足饭饱后,李某自认为自己平时酒量不错,喝这点酒开车返回家中应该问题不大,便独自驾驶摩托车上路,不料开到半途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抽取血样送检,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7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目前,李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某在面临刑事处罚的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也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对此,李某表示后悔不已,他作为一名货车司机,本身十分清楚喝酒绝不能开车,但扛不住内心的一时侥幸,最终付出了受到法律严惩的代价,唯一的收入来源也断了。

蜀黍有话说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管“当天酒”还是“隔夜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蜀黍这就给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