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金额怎么计算出来的

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实施诈骗可能会租赁场地、招聘人员等,付出一系列的犯罪成本,虽然嫌疑人成功实施了诈骗,骗取到了资金,但实际获取的利润并不多,能够分配给从犯的金额则更少,因此有些嫌疑人认为自己在案件中获利极少,应当从轻处罚。

但在实践中,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都不是以实际到手数目作为犯罪金额,而是以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计算犯罪金额。因此,如果嫌疑人为了获取被害人信息,向被害人支付了一定金钱,该部分虽然系犯罪成本,但客观上减少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在犯罪金额中扣除。而犯罪嫌疑人在人工、场地、话费等方面的支出,是为了实施诈骗所进行的支出,本身就具有非法性,法律不予保护。

从犯也是同理,只要嫌疑人参与到诈骗的某个环节,就应当以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计算犯罪金额,确定量刑档次,但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降低一个档次量刑。

二、诈骗20万判多少年

依据我国诈骗罪现行的量刑标准,诈骗20万元属于诈骗金额巨大,量刑区间是在3至10年有期徒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其中对量刑基准的确定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虽然该文件目前已经废止,但仍旧具有参考价值。指导意见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意见如下: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二个月刑期。一般诈骗数额巨大的起点为10万元,超出起点10万元,量刑基准应当在四年六个月。

确定量刑基准以后,还需要依据具体情节对刑期进行调整,例如是否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立功等从轻情节,是否具有累犯、电信诈骗、境外诈骗等从重情节,综合衡量完以后,法官才会决定最终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