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同学们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11月9日,烟台高新区法院走进烟台第三实验小学,开展以“知法、懂法、守法,做优秀小学生”为主题普法宣讲活动。约有100名师生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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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烟台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李春旭结合小学生的特点,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如何做?肢体欺凌可能触犯的法律、计算打架成本等5个方面进行宣讲,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守法合格的小学生!提醒同学们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一是不做受害者、二是不做欺凌者、三是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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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宣讲活动,同学们学习到了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在校园内再次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的高潮,使法律普及到校园每个角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烟台高新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校园的教育和宣传力度,持续发力做优做实少年儿童的法治教育工作,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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