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威海市2023—2024年城市清雪防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清雪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绿色清雪、保护环境的理念,在最短时间内清除路面积雪、积冰,同时严禁超范围撒布融雪剂,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方案》指出,白天清雪以“保障上下班时段道路通畅”为首要任务,作业时间段定为“早七点前、晚五点前”,其他时间段可结合雪情、机械设备及人员等实际情况进行实时清理。道路清雪完成时限:允许使用融雪剂的路段,原则上小雪停后1小时、中雪停后4小时、大雪停后6小时、暴雪及以上雪情停后10小时;禁止使用融雪剂的路段,原则上小雪停后2小时、中雪停后6小时、大雪停后8小时、暴雪及以上雪情停后12小时。遇有连续性强降雪情况时间可适当延长。

融雪剂由各区市统一采购、分发和使用,确保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具有法定检测报告。市区范围内,除审核通过使用融雪剂的路段外,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各区市应提前规划设置污雪消纳场所,雪后按要求及时将污雪清运至规定地点。

各级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市城市道路清雪工作,按照先重点区域后边缘区域、先主要道路后次干道、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坡段后平路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医院、商场、公交站点等人群密集地段,优先清理,方便市民出行。

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重点清理公园、广场及小游园各出入口、主要游览路线、重要景观节点、台阶、坡道等处积雪。对预留的赏雪区及拍照区,结合实际情况延迟清雪,以满足不同人群需要。

各级环卫管理部门负责人行道清雪,优先保障行人通行,可先行采用小型机械或人工清理出1至2米宽的通行空间。路边堆放的积雪严禁向机动车道抛洒,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污雪掷入绿地、花坛、树穴及绿化带内。

各级物业管理部门优先清理各社区、小区出入口、坡路段、甬道、楼宇门前、台阶等区域积雪,做好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滑工作,避免路面形成积雪(冰),确保业主居民出行安全、顺畅。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将督导沿街商户及单位落实好自身“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广大商户“自扫门前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