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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康平县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非标车及手续缺失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建立容缺机制,实行备案登记,划定过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免费登记、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取得通行标识的可于过渡期内在康平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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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牌照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业务已开通自主申请平台,车主可通过手机扫描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平台二维码并关注,按照顺序流程填报相关信息,“掌上办理”临时通行标识申领业务,方便又快捷。为方便群众办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线下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到县公安局18家派出所,解决了各辖区电动车主到交警大队“办理难”的问题。同时,民警在路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有未办理临时通行标识的非标车及手续缺失的电动自行车,将现场为其办理临时通行标识,每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限办理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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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主任师富强说:“按照辽宁省交通警察局提升双率的行动方案的要求,康平县交通警察大队已开始对两轮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国标两轮电动车需要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合格证发票,骑车到车管所办理,非国标两轮电动车需要车主携带身份证骑车到自己所在辖区派出所申领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车主也可在网上自主申请办理。”

(图片来源于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