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保定讯 (于俊亮 刘丽娟) 11月17日,从保定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共7章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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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伟介绍,该市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从全市药品监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中选出药品生产领域专家53名、流通领域专家69名,组建“药品安全专家库”,加强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中药企业114家、药品经营企业290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及经营单位3402家(次)、网络销售企业188家(次)、医疗机构1606家(次)。对10家中药饮片企业实施停产、停售等风控措施。

据了解,截至2023年10月底,保定市22个县(市、区)的29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药品安全议事机构组建,配备乡镇协管员398名,5530个村(社区)配备信息员7939人,20个县(市、区)为“两员”解决了薪酬待遇问题。

下一步,保定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组织药品监管人员对《办法》开展专题学习,并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办法》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水平,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