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建设工程之签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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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签证是发承包人或者其代理人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影响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所作的补充协议。

依据:《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术语标准》。

签证构成要件

签证主体为发包人及其代理人、工程签证的性质为发包人之间达成的补充协议、签证内容为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责任事件。

签证主体对签证效力的影响

3.1 发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签证一般是有效的。特殊情形另外再讨论。

3.2 监理人员对技术签证应为有效,对经济签证应当认定无效。

签证内容对签证效力及工程款结算的影响

4.1 签证内容对签证效力的影响。司法机关一般根据变更签证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认定。

4.2 签证内容对工程款结算的影响。签证对发生变更的费用直接确定的,可以直接依据签证约定计入结算;没有对费用进行变更约定的,依据其他方式确定价格。

程序性瑕疵的签证的效力

签证与索赔息息相关,涉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责任分配事宜。签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并不是证明发承包人之间工程量、工期等事项的唯一证据,即使签证无效或不存在,仍存在其他证据对签证事实予以证明的可能性。对工程量的事实认定,《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律师建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专业性要求较强,当发生争议时,建议委托专业人员参与解决。如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给本律师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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