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主体行为,促进重点项目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烟台高新区构建“三级防护”体系,层层压实招标监管责任,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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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项目招标“前端”精准介入。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烟台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阶段,发展改革部门第一时间精准介入,会同建设单位一起论证符合项目实际的招标方式,把好项目招标方式选取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杜绝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公开招标、应进未尽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做好项目招标“中端”审批服务。强化招标审批“从严”和服务“增值”叠加效应,审批部门在核准建设单位招标方式时一方面对照国家、省市强制性规定,确保拟开展的招标工作不破底线,不触红线;另一方面积极结合项目实际再次提醒建设单位充分酝酿确定符合实际的招标组织形式,严防“不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变更招标方式未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手续”等行为发生。同时,制作《招标工作告知书》,进一步对建设单位招标行为给予书面提醒。

强化项目招标“后端”运行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组织区内招标代理机构20余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工作流程、近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化分析讲解,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同时,要求代理公司具体工作人员务必在组织招标工作中再次核对已批准的招标方式,做到“凡招必核”,严格按照核准方式开展招标,切实提升项目招标工作的严谨性。(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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