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鄢陵县殡仪馆实际工作需求,经鄢陵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本县公开招聘 16名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人数共计 16名,岗位详情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至45周岁( 1978年01月0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体详见附件2;
6.本人或其配偶户籍在许昌市鄢陵县;
7.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已在其他单位从事政府购岗工作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 鄢陵县人社局南楼一楼大厅
2.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无违法违纪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考试
本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考试培训班。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按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鄢陵县人民政府委托鄢陵县昶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
(七)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八)管理使用
本次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合同期内实行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本次聘用工作人员待遇按照: 专科(含初中、高中和中专)每人每月2500元--4200元发放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资金来源由鄢陵县财政统一解决。
五、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者,以及在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 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0374--7167256; 0374--7816988
附件1: 鄢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殡仪馆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 鄢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殡仪馆工作人员职位表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昶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鄢陵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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