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件事一次了】蠡县法院:化繁为简 圆满调解合同纠纷

化繁为简

圆满调解合同纠纷

一件事 一次了

近日,蠡县法院南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案件的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为原告制作安装钢结构,双方签订了《钢结构施工合同》,合同总价950000元,工期90天。原告诉称其完成了承揽项目,被告尚欠300000元合同尾款未给付。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审查案卷材料,积极与被告沟通,了解到前期合同款已经给付,因原告部分施工未完全按照图纸进行,故被告一直未给付工程尾款。了解到被告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沟通,原告也认可确实有小部分施工与图纸不一致,但原告认为并不影响被告使用。

找到了双方的矛盾点,为快速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明确告知被告,即使原告施工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若只是很小一部分,在既不影响质量也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被告在扣减自己这部分损失后,也应将剩余合同款给付原告。同时,法官也告知原告,若未按合同履行,则应按法律规定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的细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再向原告支付280000元合同款,双方就此清结,被告在签署调解协议当天将款项给付原告。至此,这起承揽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的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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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案件调解中,主办法官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当庭调解,即时履行,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今后,蠡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能动司法,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切实实现“一件事 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