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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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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辽0921执1号

被执行人:许淼,女,1990年07月24日生,汉族,住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固本镇太和申村南梁25号。

悬赏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凡向本院首次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法院根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举报电话:15141848896

04188312442秦法官

郑重承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