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泊头东方果品有限公司和泊头亚丰果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石家庄海关审核认定,成为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截至目前,沧州市RCEP项下“经核准出口商”已有3家。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在公司就可以随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不用到海关现场申领,可以更便捷地享受关税减让红利,还能更灵活地安排货物生产和出口,有助于开拓海外市场。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RCEP原产地规则实施的亮点之一,掌握相关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可以申请相关认定。经海关认定的出口商可以对其出口或生产的、具备相关资格的货物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声明效力等同于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这一政策进一步降低了出口企业关务成本,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别是对鲜梨等鲜活易腐产品生产企业来说,进一步提高了通关效率,有力助推本地特色农产品“鲜”达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