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日前,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启动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并部署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多形式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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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这是呼吁,是倡议,倡议社会各界协同,共建文明交通;“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这是目标,是愿景,诚愿社会各界,人人共享交通文明。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向其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每年12月2日,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