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建设工程之当事人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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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当事人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是指因当事人原因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合同价款进行变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

实践中,因当事人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争议以设计变更、施工范围变化最为常见。

设计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19条第1款、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施工范围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施工范围变化直接导致工程量的变化,进而引起工程款的增减变化,所以也需要价格调整。该问题多见于固定价合同中,施工范围变化是否应进行价格调整以及 如何调整。

律师建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专业性要求较强,当发生争议时,建议委托专业人员参与解决。如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给本律师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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