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工作交流推进会。会议强调,金融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探索新兴业态规则规范;近日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数据,近一周(11月18日-11月24日)舆情热度靠前的前五大上市公司事件是:
数据来源:誉云大数据系统
“甩锅”儿子失败 圆通副总裁涉嫌短线交易被立案
11月22日晚间,圆通速递(600233.SH)公告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益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张益忠涉嫌短线交易“圆通速递”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今年8月,公司曾在公告中表示“经确认,上述交易系张世杰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交易期间未征询张益忠先生意见,亦未告知其上述交易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形”。
然而,圆通速递在22日晚间公告提出,现经进一步了解,张世杰先生名下该证券账户由张益忠先生控制,该等交易实际系张益忠先生操作,公司现就上述公告中关于交易行为主体的表述进行更正。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媒体观点
《钛媒体》:圆通速递的内部管理问题出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今年6月,圆通速递还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财务核算、内控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收到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上述决定书指出圆通速递在2018、2019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部分重大事项未做重大事项备忘录,还提到公司存在合同监控不当,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短线交易行为仍然在频频发生。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前述规定发布以来,沪深两市约有50家上市公司披露董监高或其亲属涉嫌股票短线交易的情形。
舆评
今年7月,证监会起草并发布了《关于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坚持放管并重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对于涉嫌内幕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短线交易”“儿子背锅”的闹剧违反市场规则与法律法规,也透支着投资者的信心,甚至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作为上市公司高管,更应当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近6000万元不翼而飞 超卓航科被立案调查
11月17日晚,超卓航科(688237.SH)发布公告显示,因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此前,公司因6000万募集资金“不翼而飞”引发市场广泛关注。11月4日,超卓航科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3月30日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期实现存款收益。截至公告日,其中5995万元已被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划出公司账户。公司称,对该笔资金被划转背后的业务并不知情,公司管理层第一时间积极与招商银行沟通核实,并已向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当日内,上交所向公司发出问询函。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监测数据,相关话题的舆情声量3310篇次,峰值主要出现在11月17日。
媒体观点
《每日经济新闻》:行业内人士对于A股市场IPO募资情况也有一些看法。例如,所有IPO都要增发股份来募资,客观上造成一些企业不需要资金也得募资,募资完成后又没有实际用途;一些IPO募投项目原本都已在建设中,等到IPO走完,企业成功上市,项目已接近建设尾声,却还要通过IPO来募集项目资金,这些情况是否合理,都值得进一步思考。
《21世纪经济报道》:“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如实信披,是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全面注册制下,信披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但客观现实是,不少上市公司由实控人一手创办,为兄弟企业、夫妻公司,实控人及部分高管短时间内难以做好从‘私人企业’到‘公众公司’的观念转变,信披意识较为薄弱。此种情况下,即需要监管制定明确规范,并及时严惩违规行为,以倒逼相关企业及实控人加强自我约束。”受访人士告诉记者。
舆评
“存款失踪案”暴露出超卓航科内控问题。近年以来,资本市场“严监管”态势持续,监管“零容忍”打击各种乱象,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发挥各方合力”的监管理念,坚守监管主责主业。超卓航科事件发生后,监管第一时间介入,募集资金“不翼而飞”的真相得以浮出水面。《证券时报》指出,市场人士表示,这种快速处置,说明了证监会、派出机构、上交所三点一线充分沟通协作,也反映了当前对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快速查处、严肃问责的监管导向。
多年年报涉嫌存虚假记载 金通灵遭证监会处罚
11月20日,金通灵(300091.SZ)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及时任高管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合计处以570万元罚款。
金通灵称,经初步测算,公司2017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未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的财务类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亦未触及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情形。
媒体观点
《财联社》: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主席易会满11月8日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做主题演讲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不断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守牢风险底线,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提振投资者信心。同时加大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重拳打击。
《钛媒体》:部分涉事人员目前已辞去相关职务。今年9月16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袁学礼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担任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相关职务。10月25日,季伟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金通灵的造假行为不仅是对投资者的欺诈,也是对证券市场的扭曲。而且金通灵的造假行为已经持续了六年之久,并且涉及到了几乎所有的利润总额。这种恶劣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如果金通灵这样的公司还可以继续在股市交易,那么其他上市公司也会觉得,即便被发现造假,也不会受到太大的惩罚。这将大大降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诚信水平,从而损害整个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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