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十一项工作机制”学习。本期,将向大家详细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十一项工作机制中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倡导“为民办好实事”的理念,通过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保险消费投诉纠纷。近年来,在原银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以及法院的持续推动下,保险消费者遇到保险纠纷,除了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外,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所谓仲裁,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将保险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途径;所谓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将保险纠纷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所谓调解,是指保险消费者可以通过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解决纠纷。该中心是经过辽宁省民政厅批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主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国内首家同时涵盖银行和保险业务的调解机构,调解经营丰富,调解成功率较高。

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将通过传统方式和科技创新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拓宽倾听保险消费者心声的途径,聚焦保险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投诉处理渠道,通过多元化解方式解决投诉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倡导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保险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稿件来源:中意人寿辽宁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