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4年4月17日晚,夜幕笼罩下的达城一片安谧。达州宾馆声控舞厅隐隐飘出的舞曲,给恬静的小城夜色增添了几分柔和。
舞厅楼下的雅座间里,一桌丰盛的晚餐正进入高潮。
席间,江西省萍乡市铁矿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付培根与随从罗接发、王宝明及萍乡市某公司经理沈林(化名)的下属何向阳轮番向达县大风铁厂厂长兼党总支书记田朋忠敬酒。
田厂长已有几分飘飘然,但耿直的巴山汉子在吞下一杯杯烈酒时,仍在心里盘算着如何了结与敬酒者的账务:

1992年底,前届厂长与付培根的公司及沈林的下属公司签订铁矿石购销合同,约定由萍乡方面向达县大风铁厂先供应一批价值200万元的铁矿石,货款半年结一次。
1994年6月30日,达县大风铁厂支付了第一笔货款100万元,可供应第二批货时,萍乡方面却拖拖拉拉,到年底只运来了40%的货物,故达县大风铁厂方面决定终止合同。
合同是终止了,但萍乡方面要求达县支付第二批铁矿石货款,其中付培根的公司货款23万余元,沈林下属公司17万余元。
尽管自己上任才百余天,但欠钱还帐的道理田朋忠是懂得的。他举起酒杯诚恳地对客人说:
“几位江西老表,欠你们的钱我厂原准备1994年6月底全部付清,这次你们来后,我们厂领导专门开了个会,决定提前还一部分,下欠部分6月付清。”

“明天是4月18号,银行放假,取不到钱,19号我们一定取钱还帐。为了今后合作愉快,我建议大家干杯!”
江西老表纷纷举起酒杯:对,为合作干杯!几只酒杯碰在一起,发出一阵沉重的叹息。
“为合作干杯”后,田朋忠已有些不胜酒力,一看表,已快近20点,便礼貌地提出,家中有事,要先走一步。几位江西老表忙说,我们送你回去。
来到楼下,田朋忠正要上一辆夏利出租车,付培根说,那车不行,坐好点儿的,边说边把田朋忠推上一辆桑塔纳出租车的后排。
接着,两边各上来一彪型大汉,把田朋忠挟在出租车后排中间。

谁也不会想到,绑架,就这样悄悄地发生了。执行绑架者,竟是2名身着制服的法官,他们用拳头和器械,把法律的尊严击得粉碎。
也许是因为天黑,或者是因为醉眼朦胧,田朋忠没在意。
当车向他居住相反的来凤路驶去时,他还提醒,错了,我的家在背后的方向。坐在驾驶员身旁的付培根说,到前边说句话。
快过红旗大桥了,见付培根还没“说句话”,田朋忠又问:“还要往哪里开?”
付培根转头一笑:“去加点油。”
但过了两个加油站都未加油,田朋忠开始意识到了点了什么,大喊:“你们要把我往哪里拉!”

坐在身边的人答道:有件事找你到前边说清楚。
田朋忠一听声音不熟,再左右一看,身边的两个人也不认识,他的酒一下惊醒了,把头伸到窗边大声吼了起来,“我是大风铁厂厂长,县政协委员,他们要绑架我,救命呀!”
刚吼了两声,一张擦车毛巾塞进了田朋忠的嘴里。刚扯出毛巾,一个黑布口袋又罩住了他的脑袋。
他正准备扯黑布袋,两边的人一个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一个用手堵住他的嘴,腿也被付培根死死按住。
在快晕过去前,求生的欲望使田朋忠拼命反抗。“挣脱”后,他扯掉黑布袋,抓住驾驶员的肩大喊:“师傅,快停车!”

但田朋忠哪里知道,这辆车号为“四川54-11226”的出租车驾驶员黄均同另一辆桑塔纳出租车的司机郑某某,早在两天前就已被付培根一伙以8600元的重金收买。
当田朋忠求救时,黄均反倒把车开得更快。
田朋忠求救无望,又去开车门,坐在两边的人,一个挥起警棍,一个挥起拳头,朝他的头部、胸部一阵猛击。
鲜血从田朋忠的嘴里、额头溅出,染红了警棍,染红了拳头,也染红了驾驶员身后的靠背。
田朋忠仍挣扎着大声呼救,持警棍的人掏出手枪顶住他的太阳穴恶狠狠地说:再吼,就打死你!
趁田一愣的瞬间,挥拳头的人用手铐咔嚓一声锁住了他的双手。田朋忠暗暗叫苦不迭,遇上黑社会绑票了!

车出达县界后,田朋忠才发现自己判断失误——身边的两人变戏法似地脱下外衣,露出了法院的制服。
后来他才搞清:用警棍打他并用手枪顶住他的人叫罗仕平,江西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向他挥拳并用手铐铐他的人叫袁祖平,湘东区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
当时,田朋忠对两个法官的凶残怒不可遏,他大声责问:“你们为什么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