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纵览新闻报道,11月27日,一网友发帖称,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一所小学某班40多名学生集体罢课5天,起因竟是学校安排了一名“问题学生”转入该班级,引发家长集体不满,称“不欢迎强制安排的学生”,遂将自家的孩子提前接走,开始罢课。后又到教育局协调此事,答复依然如此。有疑似该班家长留言称“希望有关部门处理,还孩子们一个健康、温馨、安全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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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帖文已经删除,据报道,主管副局长已赶到学校进行现场办公,处理结束后会进行统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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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这一争端,网友们的看法泾渭分明:有网友说,“问题学生”在一个班级不适合就安排到其他班级,应该提前跟家长沟通,强行安排不妥。也有网友称,家长们以罢课的方式来抗议,受影响的还是自己家的孩子,应该采取其他方式跟学校沟通。还有网友认为,每个孩子都有上学的权利,这个班级的家长没有权利拒绝。

那么,问题的拯救究竟在哪里呢?怎样处理,才是更加科学的、合情合理合法的呢?

一、班主任非要将成绩告诉家长,可能存在不当

按照家长的说法,引发争议的这名学生“曾因祈求原班级老师不要将考试成绩告诉家长被拒后,威胁辱骂老师,导致老师生病住院”。该家长的帖文称“发放试卷时威胁全班学生,抱老师大腿又哭又闹,又给老师下跪祈求不要将考试成绩告诉家长”,被拒绝后“又开始威胁辱骂老师,导致班主任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如果属实,那么,称该学生为“问题学生”,并不失当。

但客观说,作为老师,是不是一定要将考试成绩告诉家长呢?面对学生的祈求,有没有深入了解原因,帮助其端正学习态度、改变学习方法呢?这些问题,由于只有另一个班家长的说法,没有学校方或班主任的说法,尚属于一面之词。

如果不考虑前因,那么,班主任的做法,也值得商榷。虽然,老师现在面临着比较严重的学业压力——在很多地方,学生的考试成绩,与老师的教学水平密切相关,也与老师的面子(评优选先)、里子(奖金)紧密相关——所以,面对考核的压力,老师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个人以为,即便学生考得差一点(或者很差),如果家长性格暴躁,抓住孩子就是一顿暴揍,那么,老师应该对此有比较充分的了解,然后本着保护孩子的角度,多方面努力,帮助其树立信心,来改变孩子,才是更好的选择。

二、学校将“问题学生”转班,绝非最佳选项

学校将“问题学生”转班,肯定会引发反弹,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学校有没有权利调整学生的班级呢?

一般而言,在学校里,转班是一个绝对禁止的话题,道理很简单:转来转去,极易引发管理的混乱。比如,如果转了一个孩子到另一个班级,而其他学生都想转到这个老师的班上,学校该怎么办?所以,在绝大多数学校,一旦分定了班级,公之于众了,就绝对不会转班。我在担任教务主任的时候,就坚决抵制了所有的转班要求,其中包括一些所谓的领导——人可以得罪,秩序不能打破!

但“问题学生”也是学生,按照《义务教育法》“一个都不能少”的强制性原则,学校不可能把这个孩子推出校门,最好的办法,恐怕还是家校共同努力,矫正孩子的行为,做好心理沟通,继续在原班上课。实在不济,也可以由教育局出面,协调另一所学校就读,换一个环境,绝对比转班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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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求学校就学生转班提前沟通,家长没有权利

现在,一些家长的手越伸越长,有的甚至插手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有一些人,基于自己的目的,串联一些不明就里的家长,大肆给学校施压。

事实上,按照管理权限,学校安排老师和学生,完全属于学校的事权,其他任何人,包括上级有关部门和家长,都无权干涉,除非可以证明,学校的行为,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也就是说,学校安排学生转班,虽然不符合管理的惯例,也可能会给管理带来被动,绝非最佳选项,但依然属于学校内部事权,学校没有必要提前与家长沟通,家长也无权干涉。否则,以后学校安排一个转学生,也要召集家长开会,征求家长意见,或者是向家长汇报请示,征得家长的同意,这不荒唐吗?

联系到近些年来,学校更换老师,都需要提前和家长商量,否则,家长就投诉上告,有的群起而闹之,弄的学校非常被动,大大增加了学校的管理成本,消耗了老师的教育热情,这种风气,助长不得!

四、家长带孩子罢课很不理智、明智,甚至有违法的嫌疑

因为学校没有“提前沟通”(事实上,即便沟通,家长也不可能同意)安排了一个“问题学生”,随后就“提前接走孩子开始罢课”,这种赤裸裸的要挟行为,很不理智、很不明智。孩子不上课(罢课),最终受影响的,是每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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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严重一点,家长连续多天“罢课”,不送孩子上学,已经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的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

也就是说,家长的本意是想要借此要挟学校,但如果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格依法履责,是可以对家长的违法行为进行训诫,并勒令起送孩子入学的。

总之,这一问题的实质,是学校、家长的权利范围问题。针对家长越伸越长的手,越来越“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现状,需要有具体的行动,否则,必然引发更多的效仿。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