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有我·不负担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法治辽宁”开设“振兴有我 不负担当”专栏,营造积极履职、勇于担当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在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中展现司法行政机关更大担当和作为。

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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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绍斌

“一把手” 谈落实

阜新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三届第六次全会精神,紧紧锚定省委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深耕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细化举措,系统推进,狠抓落实,为打造新时代“六地”、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阜新司法行政力量。

锚定目标 笃行实干。聚焦政治建设持续发力,坚持党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绝对领导,深化“党建+”模式,强化队伍建设,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气象”。聚焦法治建设持续发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一体建设”,夯实基层法治根基,构建法治阜新建设“新格局”。聚焦法治保障持续发力,坚持关口前移,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打造依法行政“新样本”。聚焦营商环境持续发力,推动“精确执法”与“精细服务”深度融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智慧赋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社会治理持续发力,持续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全面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深入推进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及普法示范点等建设,彰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