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哥”不是我的亲大哥(我有亲大哥,那又是一篇令人断肠的故事),可说起我们俩的兄弟情谊,那是任何形式的大哥也无法比拟的。从中学时代我叫他“大哥”,至今已经几十年了。
一九五五年上高中,我和大哥成了同班同学,由于作文课上我们两人的文章经常名列前茅而互相倾慕,成了很好的朋友。课余探讨文学问题成了我们初交时的友谊基础。我发现他才华横溢、学识渊博、思维敏锐、看法独特,而且“左”得出奇。我们的观点并不一致,经常争得面红耳赤,但很愉快。我始终觉得大哥的思维方式有问题,这在以后几十年的坎坷经历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举个小例:当时我们的外语课是俄语,他拒绝学习。
在一次大考中,不到两分钟,他第一个交卷。他在卷头上自己画了个大大的零分,下面赫然写了两行大字:祖宗语言没学好,哪有闲情学俄文。我看见老师拿着他试卷的手直发抖,气得说不出话来。为此我和他争论了一个星期,告诉他学习一门外语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他勉强认输。以后我受师命,专门负责辅导他的外语。我们的关系又进了一步,接触得更多了。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那个时代又有“亲不亲,阶级分”一说,怪就怪在我与大哥既非一类,也非一个阶级。无数人向我提过这个疑问:你们俩怎么会成了铁杆朋友?说不清,我至今也说不清。
我出身富家,在京城虽非首富,也是富甲一方,海内外驰名。我从小周围就聚集着一帮酒肉朋友,我是一个完全不知生活艰难的人。而大哥却出身贫寒,工人家庭,父母均是党员,兄妹五个,他是老大。
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的一副深度近视眼镜(最劣质的一种)便在中间鼻梁处裹着厚厚的一层白胶布——显然中间是断的;打着补丁的学生服,从未见他换过;长方脸上总凝聚着一种思考的神情,眼睛不大却总是闪着咄咄逼人的光。他朋友很少,有,也交往不长,偏偏对我情有独钟。有时他会突然搂住我,咬我的脖颈或胳膊,我忍着疼一声不吭,每松开以后我的脖颈或胳膊上便留下青紫的印痕,很像后来人们所说的“同性恋”。班上的同学都怕他,有人喜欢看香港电影,有人学唱港片中的歌曲,都会遭到他暴风雨般的斥骂。他得了个外号叫“暴风雨”。只有对我例外,我可以平等地和他争论任何问题。
一次放学后我们争论着列夫·托尔斯泰的“人道主义”走出校门,他坚持那不是革命的人道主义。我辩不过他,对他所熟知的马列主义我一窍不通。忽然他停住了,我们竟不知不觉走到了他家门口。而我家的方向恰恰与他相反,我第一次走进他的家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