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最美好的结局就是两个相爱的人,走进了婚姻。
01
上海一女子,小陈(化名),家境优渥,自己也很优秀,28岁就当上了一家外资公司的主管,在一次公司举办的年会中,相识了公司年会所在酒店的对接人员男子王某(化名)。
年会办完,王某对小陈展开猛烈的追求,坚持半年后,小陈答应了他的追求并接受了求婚,两人成了大家眼中郎才女貌的一对。
婚后的王某,仍然和婚前一样,对小陈的体贴和细心可谓有增无减。
不幸的是,婚后小陈与丈夫去国外旅游,在家的父母却发生了车祸,双双去世。
他们立刻返回,丈夫陪她一起处理丧事,更是体贴伴她左右。
小陈虽然失去双亲很痛苦,想着有丈夫的关心,也渐渐重新面对工作和生活。
不料,在半年后的一天,小陈下班回到家,却发现丈夫拿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无论如何她打电话都打不通。
一时小陈也没办法,想到丈夫都是大人了,或许是手机没电,或许是其他什么事,想等第二天再去丈夫酒店看看。
第二天,小陈一上班,却收到了一封法院发来的传票,竟然是丈夫王某的离婚书,离婚原因是性格不合。
看到传票,小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也想不通俩人如此恩爱,怎么会性格不合。
无论怎么样,小陈想要当面与丈夫王某说清楚,又打电话给丈夫,电话却始终关机状态。
丈夫没见到面,小陈又收到了法院的第2张传票,那就是要求分割小陈继承父母的遗产。
此时,小陈在悲痛之余冷静了许多,原来王某的离婚都是蓄谋已久的。
02
小陈是父母的独生女,父母离世后,留下了九套房产和商铺,还有1000多万元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价值约2亿元。
按照正常流程与手续,半年前,小陈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了这2亿的财产。
小陈的丈夫王某肯定对一切了如指掌,研修法律专业的他,更明白小陈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得到财产于是出此下策。
既见不到王某,也打通不了电话,无奈之下,小陈只好求助法律。
开庭那天,站在法院的门外,小陈终于同王某对上了话。
小陈问王某:如果我的父母没有去世,如果我的父母没有这么多遗产,你还会跟我离婚吗?
王某依然说:我们之间早就没有感情了,和你父母去世没有任何关系。
小陈又问:那你凭什么要分割我父母留给我的遗产?
王某似乎很有理由的,一字一句地回答说:凭什么?,凭我们的结婚证啊!”
03
看完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感叹万千,骂王某的话,如我般的良民,应该还真是说不出口。
让人痛心的是,小陈,一个女子,刚失去父母,又要失去婚姻,还要失去一半的家产,这后面才是我们深深思考的事。
小陈命运的不幸,无非2个原因:一是,父母对财产的继承问题处理;二是,遇人不淑。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已婚,那么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另一方有权分割。
为了避免类似小陈情况事情的发生,作为独生子女的家庭,或有财产留给子女的父母,在订立遗嘱时,写明仅由子女一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哪怕有再多的家财,另一半要离婚也无法分割继承的财产。
当然小陈的父母是意外离世,可能还没到订立遗嘱的时候,但万事防患于未然又何尝不可,特别对于小陈父母有如此多的资产的家庭,真是让世人警醒。
其实,如果小陈的前夫王某,能与小陈一如既往的过日子,不起贪念,也是能幸福的过一生的。
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与自己同枕共寝的人,为了钱,什么脸面都可以不要。
所以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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