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朝,被判死刑的犯人通常会在秋后以问斩的方式执行,地点多在菜市口。清代对死刑犯的审查非常严格,需要经过“三审三决”(地方督抚、刑部、朝审)的程序,最终由皇帝亲自签署勾决令才能执行。下面以清代为例,详细介绍菜市口行刑的流程以及一些鲜为人知的知识。被判斩首的死刑犯统一从刑部大牢中押解到菜市口进行问斩,通常在同一天进行。

实际上,清代每年被皇帝勾决的犯人并不多,一般只有几十个,例如康熙皇帝比较仁慈,平均每年只勾决不到10人。行刑当天,步军统领衙门会派出数百名马步军,严密包围法场,监斩官员一般由刑部或大理寺的司官担任。在菜市口的东北角会搭建一个土台,用大油布围起来。按照规定,行刑之日,监斩官员要供奉阎王爷的神龛,摆上香炉和祭品,这是传统的习俗,表示斩首犯人要选择吉利的日子。刑场的中间埋着十个粗大的树墩,这代表着阴曹地府的十殿阎罗。

行刑时,犯人将头放在树墩上,等待刽子手的一刀。不过奇怪的是,这十个树墩都是为男犯人准备的,至于女犯人则在不远的西南方向,同样有几个小树墩。平时这些树墩竟然是用来贩卖肉、剁排骨和宰杀家禽的地方。清代为何选择菜市口作为行刑地点呢?因为这个地方光线特别明亮,是一个三岔路口。随着时间的累积,附近的小贩越来越多,刑部只需在这里张贴行刑告示,周围的商铺就会挤满人等待观看。可以说,朝廷的用意是借此地点宣示法律的威严。

古人办事一贯有规矩,斩首犯人也不例外。行刑前,必须让犯人吃饱喝足,即便成了鬼也不会是饿死鬼。一旦“饿死鬼”增多,社会秩序就会混乱。如果没有人为孤魂野鬼献祭或者送钱,将会对人间和国家的安危产生威胁。犯人进入法场受刑前,通常在正午之前,负责计算时辰的监斩差役会不停地喊着:“午时未到,吃饱吃好,阳世有来生,阴世转阳早。”喊声一过,立即会有刑部雇佣的饭馆伙计们,端着酒坛、炖肉,给犯人倒酒上菜。

犯人们也都知道这个规矩,这是他们在阳间最后一顿饭,所以他们会按照规矩吃完这顿“断头饭”。刑部大牢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关押着无数罪犯。每当午时三刻的时候,刽子手就会拿着鬼头大刀,行刑将人头一刀分离。刽子手们通常是汉人,不被法律允许的行业,他们被认为与阎王爷有着某种联系。尽管他们只在一年中的某一天营业,但却与刑部有着常常的来往。除了行刑之外,他们还从事保镖等生意,雇主们大多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

在明清两代的影视作品中,常常提到一个词汇——斩首弃市。这个词并非字面意思,实际上并非是将犯人的尸体抛弃在菜市口。在清朝,除了对某些罪犯不客气外,通常会将完整的尸体留给家属。每次行刑后,差役们会雇专人,将犯人的脑袋重新缝合在尸身上,让死者落个全尸,这些人被称为“还魂爷”,专门做抬尸、运尸与埋尸的生意。对于那些没有家属的犯人,商贩们会集资出钱,找人将其埋到乱坟岗。

此外,也有另外一种说法,就是行刑当天在菜市口贩卖的菜果,卖不完的会被抛弃在那里,用来接济乞丐或穷人。当然,明清两朝斩决犯人的地点也不一定都在菜市口,对于那些起兵造反的首领,或是进犯边疆的外来侵略者,每次得胜回朝时,都会举行一个献俘仪式,然后在午门处决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