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群体,叫做“紫丝带妈妈”。
她们的孩子在离婚期间,惨遭暴力抢夺和藏匿,而“人贩子”通常是同床共枕的丈夫、孩子的父亲。
孩子被抢走后,她们被迫常年骨肉分离,就算报警了也无济于事,因为对方也是合法监护人。
据新周刊采访报道,许多同类案件里,爷爷奶奶会充当帮凶,对于他们而言,孙子是自己血脉,儿媳不能带走。
事实上,现实中很多传统家庭就是如此。
夫妻没离婚时,孩子就是母亲自己的,但一旦要离婚,孩子就是父亲家的。
01
抚养权之争的“窘境”
新周刊里采访的一位妈妈,和前夫感情出现了裂痕后,前夫趁她不注意将孩子抱走了。不久后,电话微信都被拉黑,就连男方的住宅区也人去楼空。
孩子被藏匿148天后,她碰巧遇上回家取东西的前夫,双方发生了口角,随后这位妈妈被前夫摔倒在地上进行殴打,直接导致她眼角裂伤和尾椎骨折。
后来男方即便进了看管所,也拒绝交代孩子藏身的位置。
双方的拉锯,对于紫丝带妈妈而言,是极大的精神内耗,心理防线随时都会崩塌。
刚才我所说的这位妈妈最怕的就是,找到孩子了,也担心孩子忘记她了。
但实际上,这类行为造成伤害最大的还是孩子。
有数据显示,孩子被藏匿后,每天东躲西藏,长期居无定所,还被剥夺母爱的权利。
可以说,孩子的身心健康已经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心理创伤是隐性的,还极可能随时间叠加。
有些孩子会认为父母的矛盾因自己而起,把父母婚姻动荡的责任归结于自身,时常感到不安和恐惧。
所以大多数紫丝带妈妈都不愿意“抢回”孩子,让孩子处于风暴中心。
那藏匿自己的孩子,在法律上算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可见,抢夺小孩是违法的。
02
藏匿孩子
真对争取孩子有利吗?
执业15年来,我见过太多的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夺抚养权,把孩子抢过来跟自己一起生活,以形成孩子长期和自己生活的事实,达到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目的。
但这样真的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前段时间,家理律师通过“以患为利”,指出过于关注“稳定的生活环境”是对子女身心健康及女方合法权益的侵害,最终推动二审法院改判并发出《家庭教育令》,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孩子虽被男方带回老家藏匿起来,当事人长期无法探望孩子,但判决结果是公平的,当事人赢得了孩子抚养权。
还有一个类似的案件是这样的。
当事人小丽发现老公出轨后,一气之下带着孩子搬到外面住,本想趁着分居的时间提起离婚诉讼。
没想到,法院还没立案,老公就带着一群人闯进妻子家中,将孩子抢走带回老家。
委托这个案子后,我协助当事人搜集抚养权的证据。
离婚开庭时,我让她这样回答法官的问题,最后争取到了孩子抚养权。
1、我从孩子出生的时候就一直在。
照顾孩子饮食起居的相关照片、视频以及看病花销凭证我都交给了法官,孩子在我身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成长环境。
2、除了饮食起居,我还非常关心孩子的教育。
给孩子报了相关的辅导班,并且每天都在辅导孩子的工作。
3、我的工作不需要加班。
因此我有充足的时间照顾孩子,但是对方工作需要经常加班出差,对于抚养孩子非常不利。
4、男方在我们离婚诉讼期间存在抢夺、隐匿孩子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所以夫妻离不离婚,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抢夺隐匿孩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如果还有人以此来争夺抚养权,那孩子可能是拖延离婚的借口,也可能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孩子带来多大伤害吧。
03
孩子被抢走了
应该怎么做?
接下来讲讲,离婚时孩子被抢走,我们怎么做!
第一件事,建议先报警处理。
第二件事,离婚时可以向法官申请行为保全。
《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在离婚期间抢夺隐匿孩子的,可以进行一些惩戒式的判决。
同时,督促法官尽快开庭。
在开庭的过程中,去找一些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是男方把孩子抢走了,并且不让你看孩子,那么这个时候法官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给男方惩戒式的判决。
有了这些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抢夺隐匿孩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如果男方还不配合,有可能进行一些相关的行政拘留,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罪。
很多父母在争夺抚养权时,其实只是从自己利益出发,而非真的为孩子好,自己以为的爱,带给孩子数不清的伤害。
而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是一种严重错误的处理纠纷的方法,只能加剧家庭矛盾,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孩子是一个有独立感受的人,并非父母的私有财产。
遗憾的是,藏孩子的一方并不能意识到自己行为对孩子的巨大伤害。
为人父母的责任,是把握孩子的方向,为他们保驾护航,同时懂得尊重孩子,为孩子心理健康成长提供滋养。
希望为人父母,多为孩子考虑,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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