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长海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深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机制,在全县选聘社会监督员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依法执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帮扶服务”等方面发力,助力长海县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挥社会监督员执法监督作用

长海生态环境分局定期邀请监督员同执法人员一起参与执法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营造规范、阳光、有温度的生态环境执法营商环境。在大连市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工作中,监督员多次参与深入现场参与工作,执法人员会同监督员一起开展的某渔港检查中,从亮证执法到座谈交流,从环评手续查看到危废标识检查的各检查环节,监督员都全程参与、认真记录,并在检查后就相关问题与执法人员交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发挥社会监督员普法宣传作用

长海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邀请监督员参与“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保障宣贯效果。在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中,监督员参加了对危废产废单位的两次普法培训。在水产初加工行业整治中,监督员会同执法人员三次“送法入企”,向企业宣传整治相关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发挥社会监督员帮扶服务作用

长海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监督员共同开展助企帮扶工作,了解并帮助解决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渔船修造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督员会同执法人员对6家渔船修造企业开展帮扶,全程参与到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过程中,帮助企业科学制定方案、保障效果,提升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水平。

下一步,长海县将继续发挥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优化执法上下功夫,营造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执法营商环境,更好实现长海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