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兄弟,你喝酒啦,你是全责;

交警来了,可不是赔钱这么简单;

唉,咱们私了吧。”

在对方无奈的语气中……

你感受到了“关怀”,

便以为对方是在“为你着想”,

却不知你已掉进了

别人设计好的圈套中。

11月21日14时许,家住绥中县城郊乡的黄某走进城郊乡派出所,称其好像被敲诈了。

原来,11月19日晚间,黄某与朋友们在某烤肉店吃饭,期间喝了酒。聚会前,他将车停在其中一位朋友所居住的某小区外。20日凌晨1时许,他与该朋友先打了辆出租车离开;待出租车行驶到该小区后,黄某下车来取自己的车。

黄某:“我寻思停车的地方离我家很近,开过一条小路、过了马路就到了,没想到这就出事了。”

20日1时15分,他刚取到自己的车;2分钟后,在自家小区门口,就被一辆奔驰轿车追尾。对方下车后对黄某说:“兄弟,你喝酒了吧,你这是全责啊,酒后驾车可是违法的。”黄某一听就慌了起来,还来不及反应,对方又说:“算了,你赔点钱,咱们私了吧。”黄某看对方这么“包容”自己,赶紧点头答应。在查看了奔驰车的损伤程度后,对方直接索要10000元修车费,即使他觉得这个费用过高,但自己的确有错在先,也不敢多说什么,便将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对方。双方还签署了“和解协议”。

回去后,他越想越不对劲,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喝酒了?自己是不是被敲诈了?

于是,他带着疑惑走进派出所报了警。接警后,民警调取了饭店和沿途道路监控,发现在19日23时许,一男子走进黄某吃饭的烧烤店;两分钟后,离开店上了停在不远处的奔驰车。20日凌晨1时许,黄某上出租车时,该男子正在马路对面;出租车离开后,该男子也马不停蹄地上了不远处的奔驰车,立即追赶。黄某等人下车后,奔驰车也随即到达。

1时15分,黄某刚开出小路,奔驰车第一次尝试“碰瓷”未果;17分,奔驰车司机终于在黄某家小区门口的马路上“如愿以偿”。

在确定了黄某的确是遇到盯梢、碰瓷后,民警通过“和解协议”上所签署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锁定了嫌疑人系李某某和张某;随后,将二人传唤。

11月23日19时30分,李某某和张某来到派出所。经讯问,二人对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李某某和张某是在山海关做餐饮生意的。奔驰车是张某在山海关某车行租的。19日中午他们才到绥中县,想来学习绥中冷面的配方。当天23时,他们吃完饭,驾车路过该烤肉店,透过店内的玻璃,看到里面似乎还有客人在吃饭喝酒,于是张某让李某某下车查看。

李某某:“我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赌一个会酒后驾车的司机;没想到,真的赌赢了。”

目前,李某某、张某已将钱款返还给黄某,同时二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中的酒驾环节,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负责,也会让“碰瓷党”没有可乘之机!同时,广大驾驶员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如果觉察对方有“碰瓷”之嫌,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拍照、录像,并保存证据、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葫芦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