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关于首批“民间林长”招募的公告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社会监督,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促进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县林长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首批“民间林长”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民间林长”职责

“民间林长”为公益志愿性质,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主要职责是参与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林长制工作落实、协助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反馈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民间林长”聘任条件

(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长期在本县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有时间和条件能定期完成“民间林长”工作。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文化素质。

(三)热心森林资源保护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能积极履行“民间林长”的社会责任,能承担并坚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四)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森林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者优先;有林木管护工作经验的优先;林业经营主体业主优先;有强烈林木保护意愿的志愿者优先。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报名电话:0318-8066265

报名地点:安平县新盈东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2林长办公室。

安平县林长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来源:安平县林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