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宝安图书馆,挺喜欢那里的环境。

图书馆不仅看起来高大上,细节也很到位。有可以喝的直饮水,干净的卫生间,还有免费的网络。

二楼的座位,坐满了人

看看这环境,很是气派

在文学区的书架上翻了一本书,看到一位耳熟的作家张惠雯写的书,就拿过去看看。

这本书很快看完了,感觉一般。

书中的女性角色,大多都软趴趴的,感觉站不起来的样子。不是我所喜欢的。比如有一篇小说叫《书亭》,看开头,觉得女主的父母还不错,挺替女儿考虑。

努力地为女儿攒钱,这样的父母是少数

这是《书亭》的结尾

男人走了,女主就被关在了可能的幸福之外?这有点离谱了吧。最后一句有点吓着我了:她的一切都将坠入这虚空。

这都啥年代了,因为一个不怎么诚心诚意的男人离开了她所在的城市,女主的一切就坠入虚空?没男人不行?爱情是唯一?感觉作家的思想观念过于落后了。

这是很多作家的通病:写男主时,男人干啥都行,反正爱情不是他们的唯一。写女主时,非得让她们为了爱情死去活来,假如没有男人的爱情,她们就像患了绝症一样活不了几天……

我对张惠雯不太了解。看她的简介,经历颇丰,在新加坡留学过,现居美国,见识应该比一般人广。她还是一位女作家,所以我挺期待。我对女作家是抱着希望的,总觉得她们才能创作出鲜活生动的女性角色。看完这本书,有点失望。我的失望只是针对这本书,张惠雯其它书我还没看过。

后来我去洗手间,经过图书检索电脑,突发奇想,想搜一下图书馆里有没有我的书。

还真的搜到了,在二楼夹层

在这一排

看到我的书了

封面

扉页有宝安图书馆的印章,顿时觉得我的书也高大上了

背面还贴了个标签

拍完照,回到座位上发朋友圈“炫耀”一下。只要图书馆还在,工作人员也不把我的书扔出去,那理论上我的书就可以“永存”吧。

我的肉身可以消亡,但我的文字可以永存,这也算是通过写作获得了“永生”。不用研究什么永生术了,写作就行。

在深圳认识新朋友时,不太愿意告诉别人我在写作。因为人们最在乎我靠写作赚了多少钱,并不在乎我写什么内容。

在一个注重搞钱的城市,谈文学梦想,是一件有点尴尬的事情。假如别人知道我写一本书的版税还没他们一个月工资高,搞不好我就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为了不让自己尴尬,我就很少提。要是有人锲而不舍追问我,我就找借口搪塞过去。好像自己是个间谍,在干不光彩的事情。

既然如此尴尬,如此偷偷摸摸,为何还要写呢?

是想让自己的书出现在图书馆吗(是的),是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吗(有点),是想赚大钱吗(很显然赚不到大钱),还是想怎样?

想来想去,那些都是次要的。结合我的性格来看,我这个E人写作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憋不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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