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财政部发布征求意见稿,社保基金出资上限再提高,一级股权投资市场最高或迎5550亿元活水;12月6日,穆迪下调我国主权信用评级展望,市场情绪受到影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在全球经济复苏势头不稳、动能减弱的背景下,中国宏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预计四季度中国经济将保持回升向好态势,中国仍是世界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国务院日前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规划范围内,率先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数据,近一周(12月2日-12月8日)舆情热度靠前的前五大上市公司事件是:
万达电影花落儒意
12月6日,万达电影(002379.SZ)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珩润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达投资”)51%股权,转让给上海儒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儒意投资”)。
今年以来,万达电影发生了多次股权变动。2022年年报显示,万达投资直接持有万达电影38.99%股份。
在此次拟转让万达投资51%股权之前,2023年7月20日,万达文化集团已与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儒意影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万达文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万达投资49%股权转让予上海儒意影视。转让完成后,万达文化集团通过万达投资间接持有万达电影股份2.22亿股,持股比例10.2%,万达文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万达电影股份4.6亿股,持股比例21.1%。
此次拟接手万达投资51%股权的上海儒意投资,与此前接手万达投资49%股权的上海儒意影视,均由柯利明控制。
上海儒意影视为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儒意”,00136.HK)协议控制的下属公司,中国儒意拥有上海儒意影视100%的实际权益。腾讯是中国儒意主要股东之一。
“儒意系”堪称近年来电影行业的一匹黑马。灯塔数据显示,上海儒意影视近年来累计出品作品43部,累计出品总票房176.77亿元,累计发行总票房74.34亿元。其中包括《你好,李焕英》《消失的她》《独行月球》《送你一朵小红花》等知名作品。
12月6日,中国儒意盘中大涨逾9%,市值升至220亿港元。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监测数据,相关话题的舆情声量峰值主要出现在12月6日。
媒体观点
《红星新闻》:在身背对赌协议、珠海万达商管冲击IPO延期后,为化解自身流动性困难,万达实控人王健林不得不放弃万达电影的控制权。上海儒意收购万达电影,除了万达电影在业内深耕多年外,其今年整体表现好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许也是原因之一。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万达电影的营业收入约113.47亿元,同比增加46.98%。
《北京商报》:此外,中国儒意前身为从事互联网等业务的恒腾网络集团,由恒大、腾讯共同组建,后更名为中国儒意。截至目前,腾讯通过旗下全资附属公司WaterLily持有中国儒意20.36%股权。
舆评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重大转型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撰文提出,战略上牢记房住不炒的定位;策略上弱化房地产市场风险水平,控制风险外溢。近年来民营企业在经营中面临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近期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包括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提振市场对民企的信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美诺华内幕交易曝光
近日,福建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内幕交易当事人张某,是美诺华董事长兼总裁姚某的前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姚某仍以离婚补偿款的名义给了张某2500万元。案涉期间,张某证券账户买入美诺华(603538.SH)股票大部分资金来源于该笔资金。
2021年3月31日至4月21日,美诺华签署完毕合同文本后将文件扫描通过邮件发送给默沙东;美诺华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默沙东回签的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及附件的电子邮件。
美诺华董事长兼总裁姚某主导参与上述重要合同订立的谈判、决策过程,不晚于2020年11月20日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据悉,2021年1月26日至4月22日期间,张某证券账户改变交易习惯,单向集中资金买入美诺华股票,成交量明显放大,交易异常,累计买入40.57万股,成交金额1221.78万元。截至2022年11月8日,累计卖出40.57万股,盈利1101.28万元。
证监局认为,综上,张某证券账户买入美诺华股票的行为与平时交易习惯明显不同,集中买入持有美诺华股票行为和内幕信息相关内容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进展高度吻合,买入资金和信息来源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姚某相关,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张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美诺华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局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没收违法所得约1100万元,并处以罚款约2200万元。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监测数据,相关话题的舆情声量峰值主要出现在12月6日。
媒体观点
《财联社》:监管始终对内幕交易保持高压态势,据了解,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并将结合全面实行注册制新的市场形势,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稽查处罚的有机衔接,提升线索发现和案件办理效率,集中力量查办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市场关注、性质恶劣的大要案,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
舆评
近段时间以来,上市公司的严监管态势明显,问题公司领监管函或被立案处罚的新闻层出不穷。监管部门通过持续监管“长牙带刺”,传递出重罚严处的监管力度和决心。国家发改委、央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加大对内幕交易等行为惩戒力度。证监系统在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也强调,坚持“早”字当头,强化对风险的预研预判和处置。作为上市公司高管,更应当时刻规范自身行为,投资者也要同时提高警惕,避免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导致自身遭受损失。
承兴案新进展
12月4日,京东(09618.HK)的发言人站出来回应了一则网传的“承兴案”事件。据说这个案件涉及到了承兴系的合同诈骗行为,以及使用假冒的京东公章、员工、系统和交易数据等手段,欺骗了号称“全球综合金融平台”的诺亚财富及旗下歌斐资产,从而获取了巨额融资。
京东公司在声明中指出,根据公开信息,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兑付面临问题,并多次对投资人隐瞒信息,屡次被监管部门警示和处罚,说明其长期存在严重的风控缺陷。目前“承兴案”相关刑事案件已一审宣判,承兴实际控制人罗静等诈骗嫌疑人均被判获刑。诺亚财富及歌斐资产仍罔顾投资人信任,拒不审视其内部管理问题,恶意对第三方京东发起匪夷所思的高额诉讼,企图混淆视听,继续误导投资人和广大公众,推卸和转嫁责任,为自己寻找“替罪羊”。
随后,诺亚公司发布声明回应称,“‘承兴618’案件事发于2019年6月,上海歌斐作为原告,于2019年7月向法院对承兴和京东等被告方发起民事诉讼,法院已于2019年受理并予以立案。该案件发生于四年前,并于近期开庭审理,在此司法审理的关键时刻,我们对京东集团突然发出该份情绪激烈的声明表示不解。”
诺亚公司在声明中指出:“我们认为该声明中‘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等描述严重失实,已侵犯了我司名誉,我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际上,双方早已因该案互呛多时。在该案因罗静被刑拘而发酵之初,诺亚财富、京东就已经互相指责。彼时,京东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这个事情和京东无关。是承兴伪造和京东的业务合同对外诈骗,对于这种行为,我们非常震惊,并且已经配合受害公司进行了报案。”
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监测数据,相关话题的舆情声量峰值主要出现在12月5日。
媒体观点
《松果财经》:“承兴系”事件自11月底开始持续发酵至今,京东、诺亚发文打起“口水仗”。自媒体推波助澜,京东更言辞激烈,在事件之外指责对方经营有问题,事态因此扩大。而就事论事,在争端之外,法律界人士、供应链金融行业也纷纷对事件的来龙去脉发表看法,其中涉及确权、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资产等诸多偏行业概念。事件官司尚未得出法律认可的结果,一时间“承兴案”的重点已然略显跑偏。实际上,重点在于后来的企业如何从事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改善自身经营并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单纯地翻旧账并非正确态度。
《观点网》:立场不同,双方都想争取对己方有利的局面,而目前法律界人士的观点均认为,诺亚财富向京东追债不容乐观,京东不需承担法律责任。除了“承兴案”外,京东声明中直指“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兑付面临问题”,歌斐方面的声明则强调“诺亚财富近年来先后发生十余起类似事件,上百亿基金……”等描述严重失实。诺亚财富到底踩了多少供应链金融的坑,或许外界没人有确切资料,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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