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热搜——
16岁女生熊心在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香草园内溺水自杀身亡。
自杀前她和班主任刘东10天里在宾馆同宿五次,并请求刘东帮忙介绍工作,但未果。
事情发生后,熊心的父亲把刘东、学校和景区通通告上了法庭。
但警方在熊心身上并未检测出精液成分,刘东也称自己和熊心什么都没发生,只是出于关心开房。
而在法院判决里,认定造成熊心情绪低落最终自杀是因为家庭原因。
同宿的没有发生关系,不在家的,家庭是主要原因。
所以到底是谁毁了这个花季女孩?
这桩悲剧,要从2018年说起。
2018年,时年16岁的熊心考进重庆市工业学校,学习轨道运营专业。
入学前的一个月,刘东应聘学校的岗位,成为学生教育管理干事。
入职不久,刘东开始担任熊心所在班级的班主任。
2019年1月,学校期末考结束寒假开始,但熊心没有回家。
1月20日,她和同学唐某以及刘东的亲兄弟刘某某一起乘车去了重庆荣昌。
在地图上显示,两地相隔100多公里。
在派出所的笔录中,兄弟刘某某说,是刘东叫他开车去接刘东,顺便把两名同行的学生送到荣昌。
到达荣昌之后,刘东和熊心一块吃了晚饭,中间两个人喝了酒。
之后当晚,有家庭的刘东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房,和熊心同宿。
1月21日,刘东再次用自己身份证开房和熊心同宿。
1月22日,熊心到同学唐某家留宿。
1月27日晚,熊心坐车到重庆大足,和刘东同宿一家旅店。
1月28日晚和1月29日晚,刘东同样和熊心同宿。
此后,熊心又回到唐某家中住宿。
对于此事,熊心的父亲曾回忆说,那个时期,妻子正生病住院,他打电话喊熊心回家,但熊心没有同意。
“她就是不回来,在那边一直哭,也没说为什么。”
再后来听到女儿的消息,就是2月7日溺水死亡
一个如花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在那个春节里。
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熊心的家属提供了一些聊天记录。
记录显示,1月22日,熊心说“到时候看什么适合我”。
从后面看,这问的是工作,熊心希望刘东给自己介绍一份工作。
刘东回复:都适合你。
——为啥?
——因为爱情。
——我在洗头。
——晚上吃猪头。
2月3日晚上8点,熊心询问刘东工作的事。
刘东说要等自己忙完了,再问“什么时候忙完”,回答说“明天”。
2月4日,大年三十,熊心主动联系刘东,询问进展,但电话没有接通。
熊心说:
“叫你帮我找的工作,你找哪里去了,我恨你,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这样。
现在我外婆身体不好,我妈妈吐血,我爸爸打电话叫我回去看妈妈,我妈妈在医院。
我恨你,现在让我怎么回去,除非我死,为啥老天这样。”
十分钟之后,刘东回复:怎么回事。
晚上八点五十三分,熊心说自己吃了20颗感冒药。
刘东说:疯了,你咋子回事,不要害娇娇。
之后聊天记录到了2月5日,熊心回复说,没有害娇娇。
从截屏上看,那一天熊心应该还说了其他话。
但梳理下来,可以肯定的是,熊心希望刘东帮忙介绍工作,但刘东没有兑现承诺。
而熊心同学唐某说,熊心到她家玩了两三天后,父母和老师都打电话叫熊心回家,但她拒绝回去。
在警方的笔录中,唐某认为熊心是因为和刘东发生性关系想不开跳河自杀。
不过对此刘东进行了否认。
“熊心自己去跳的河,和我没有关系。”
他说熊心是去她同学家玩,自己并不知道熊心和她父亲聊了什么导致她情绪不好。
“她想打假期工,她不想回家,我不知道她爸妈是怎么逼她回去,然后她自己不回去。”
同宿期间也没有和熊心发生性关系,开房只是出于安抚熊心的情绪。
“如果警察认为我和她同居了,那么可以抓我,但我没有。”
这一点在《DNA鉴定书》也有显示,Y染色体检验无结果,未检出熊心体内有人精液成分。
不过网上很多人怀疑,时隔多天,又是溺水死亡,应该不是那么容易检测出来。
但法院都说没有,也不好再猜。
这个备受关心的细节——到底有没有发生关系同居——似乎也不是刘东的辩护点。
就算没有发生关系,为什么10天5次开房?
一次两次可能是接济,5次换两个地方,怎么想都匪夷所思。
口口声声说关心熊心,又为什么带她喝酒,不送她回家或找有关部门救助。
把人带出来,在熊心吞药自杀时,该有的关心又没有了。
16岁孩子不懂事,你都成年人了,还不懂事吗。
而且熊心如此复杂的情况并不是一个班主任能解决的,最后他也没有解决。
再看聊天记录,熊心一直在质问,态度都很强硬,而刘东更像当成撒娇一样在哄她,没有明显的反抗和强硬的措辞。
有一种没有分寸感的模糊。
另外,从最初的接送吃饭“因为爱情”,到最后的疏远冷漠,“熊心自己去跳的河,和我没有关系”,赤裸裸的人性变化,形形色色琢磨不透。
检方和法院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和逻辑,一审判决书里写道:
在和熊心的相处过程中,刘东明显预感到熊心情绪低落。
可在得知她吞药自杀时,并未采取妥善措施,也没有通知熊心的家长。
作为将熊心带离学校并在校外陪同的成年人,对熊心负有妥善照顾的义务。
所以熊心最终自杀死亡,刘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刘东被判承担30%的责任,赔偿234414.6元。
至于学校和景区,因学校放假和自杀是主观行为,法院认为这两者不存在责任。
二审中,法院判决同样认为:
从刘东和熊心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同宿的事实来看,熊心与刘东之间已经产生了超越正常师生关系的暧昧关系。
而熊心产生不良情绪正是在和刘东最后一次同宿且刘东对其态度发生转变后才逐渐产生。
所以维持原判。
判决是2020年下达的,但3年多过去,熊心一家人并没有收到赔偿。
期间刘东只把自己和前妻共有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熊家人,而这套房子刘东只有一半的产权。
“抵了9万,我们还不能卖出去,没人会要那50%的产权。”
而刘东依然不同意法院的判决,并且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
刘东说,现在在老家,他的银行卡给冻结了,没有办法找工作,只能在农村里待着。
因为这件事,妻子也和自己离婚了。“我现在被他们逼得无路可走了。”
目前刘东表示,熊心的父母对于熊心的死亡也存在责任,如果能申诉,他会再申诉。
熊心的父母则希望判决能够尽快履行完成,老师不能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责任。
但是熊心呢?
熊心才16岁,她的生命即使短暂,也不应无声地消逝。
更何况,她的家庭如此悲惨。熊心的父母身体都有病,年龄也大,在这之前,他们曾经有一个大儿子,出车祸去世了。
结果没想到,现在熊心也出事了。
单是想象这个家庭所经历的一切,就已经难忍泪水。
另外话说回来,这个家庭也不是那么尽人意。
否则法院判决文书上也不会写,造成熊心情绪低落最终自杀是因为家庭原因。
我看文里边的描述,也感觉这个女孩应该是在家里也得不到重视。
或者说是因为穷和复杂的经历,无暇照顾熊心,让她背负了许多压力。
她寄希望于老师,想要找一个工作,老师又不全力帮助她,双重作用下她再也承受不住。
可结果,去世之后老师撇清了关系,家长在意履行赔偿。
反而在事情上热搜后,有评论说,16岁自愿跟男的去开房少么?你是不是未成年没见过世面了,现在什么年代,女孩子主动的多了去了。
“任何事只有靠自己努力才会有希望,只怪女孩太轻浮”。
这虽然是典型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的话术,但相比之下也不得不说,对于女儿同宿打工的事,在新闻采访里也没有看到家长有多在意。
“女儿已经离开了很久,只剩下一纸死亡销户证明和学生证,手机里也没有过多的照片。”
事前事后感觉他们关心女儿的生活还没有网上看客关注的多。
写到这里,感觉再多文字也无法表达这件事。
悲惨又不靠谱的家庭,“关心”又不靠谱的老师,真是五味杂陈。
只希望在案子重新被关注后,法律能给出一个结果。
让熊心走得明白一些,也是对其他人的一次反思和自救。
-完-
图片及资料来源:
《“同宿”疑云:16岁女生和班主任同宿5次后自杀,谁之过?》,河南商报,2023.12.09
《16岁女生和班主任同宿5次后自杀,谁之过?》,安徽网,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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