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法院依法对一名肆意辱骂法官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徐某作出罚款5000元决定。徐某对其违法行为表示悔过,并及时向办案法官表示了歉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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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为安次区法院依法对原告雷某与被告徐某等二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徐某因对诉前保全措施不满,认为法官不应进行诉前保全,于11月13日9时拨打办案法官电话进行质问,在沟通中被告人徐某情绪激动多次出言辱骂、侮辱法官,对法官进行言语攻击。

安次区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法官权益保护程序,由司法警察大队以“司惩”案号予以立案,并同时开展证据的收集、固定等工作,依法传唤案件当事人。案件当事人徐某接到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事件发生后,被告徐某多次向办案法官表示了歉意,并表示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当相应法律责任。安次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第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被告徐某处罚款5000元,宣读决定后,被告徐某主动缴纳了罚款并向当事法官再次道歉。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司法权威不容侵犯,法官履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徐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法院司法权威,更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严重侵害。安次法院对徐某的行为依法予以惩戒,对其作出罚款决定,切实保障法官的合法权益,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在此郑重提醒,任何时候都应当理性表达诉求,严格遵守诉讼秩序,切勿触犯法律底线,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