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2时31分,陈某驾驶一辆无悬挂号牌的小型轿车搭载两人,沿国道324线自北往南方向行驶,在途经澄海区盐鸿镇“鸿泉钢构厂”前路段时,车辆失控碰撞同向前方停放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造成该小轿车其中一名搭载人员当场死亡、司机陈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搭载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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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该小轿车三名驾乘人员均没有系好安全带,未能在事故发生时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加重了事故后果,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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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警部门调查,小轿车司机陈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夜间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因超速行驶,且遇突发情况未能操控好车辆行驶,导致碰撞长时间停放在路面右侧非机动车道内的车辆,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大货车没有在规定地点停放,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

汕头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事故的发生只在一瞬间,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出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乘车时不管是小轿车还是大客车,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都请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作为汽车的基本防护装置,一旦车辆发生擦碰或使用紧急制动,预紧装置就会瞬间收束,将乘员牢牢地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使驾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二次撞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安全带可能成为“救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