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诬陷偷拍一案,原告男子的诉求被驳回,两名女子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成都市地铁公司。

其实这个事情在男子起诉时就已经有了结论。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记得在十多年前,我与父亲在一家超市内购物,购物后在出去时感应机器滴滴滴的乱响。

我当时不知所措,毕竟对于一名二十多岁刚毕业的大男孩来讲,面子是很宝贵的。那么多人看过来,我当时就脸红了,认为自己被人怀疑是小偷,存在瓜田李下之嫌。

于是我被超市的工作人员当场拦下,并在现场让我掏出兜内的东西,结果过感应机器时依然滴滴滴的响。

我当时心里更加慌张,虽然知道自己没有拿他们的东西,但被这么多人关注,还是不习惯,不自然。

超市的管理员却不管这些,示意我把衣服脱下来给他们检查。我让他们自己脱,他们却不动手,让我自己脱。我脱下外套后丢给他们,他们让我再次过感应机器,这次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说明问题出在了衣服身上。

于是那名管理人员自己拿着衣服翻来覆去的检查着,终于在左侧内兜下方发现了一个感应器之类的东西,紧紧地在衣服上镶嵌着。

他用专业的工具将这个小玩意吸了下来,将衣服放在感应机器上,果然不再警示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把这件衣服递给我,只是说可以走了。

天地良心,我被冤枉了,耽搁了这么久居然就这么草草结束。我不同意,要求超市管理方当面道歉,结果男子却说全是你自己的行为,我们又没强行搜你的身,何错之有?

我当时气得说不出话来,跟他辩白了几句后只好作罢。

事后想一想,我这件衣服是在门店内买的同品牌同款式的,可能是商家在送往门店销售时,忘记将那个能感应的小玩意去掉了,由此造成的误会。好在当时那件衣服我穿了有一周时间,从外面看还是可以看出来穿过的痕迹,如果是当天购买后再到超市的话,那么我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或许只能让门店卖给我衣服的服务员证明我的清白了。

成都市地铁偷拍事件,这名男子就犯了与我同样的错误。自己主动脱掉鞋子给她们看,主动证明自己的清白。

成都市地铁公司说自己没有权力检查男子的鞋子,男子主动报警,警察当时检查过证明了他的清白,两名女子也赔礼道歉了,男子不同意,将此事曝光,完全属于自己的行为。

如果男子当时不让两名女子查看,两名女子有其他不当的行为,或者她们两人主动报警,将此事发布网络,那么就对男子的判决有利了。

就目前看来,男子急于证明自己的清白,一系列操作全是自己所为,那就没办法了,法院只能这么判决。

现在的男同志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我们成了弱势群体,不要再有大男子主义,该认怂认怂,该认栽认栽,该认错认错,一根筋下去只能是耽搁了自己的时间,又得不到别人的同情与理解,浪费时间与金钱,实在划不来。

若是气愤的话,不如主动追求两名美女,得其一则大仇可报[呲牙]